2023年日常巡查制度11篇(范文推荐)

时间:2023-12-08 13:00:32 手机站 阅读量:

日常巡查制度1、防火检查制度一、防火检查人员由商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二、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在检查记录上签名。三、防火检查内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日常巡查制度11篇,供大家参考。

日常巡查制度11篇

日常巡查制度篇1

1、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商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防火检查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水、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四、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2、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3、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商场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防火检查人员应当责令各部门责任人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三、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保安部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

五、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六、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八、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日常巡查制度篇2

一、任务与要求

1、安全生产巡查是指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或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以及它们转化为事故的条件,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有害与危险因素,确保生产安全。

2、安全生产巡查的任务是查证各种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安全生产巡查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通过采取有组织的、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实现,是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4、安全生产巡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制定《安全员巡查记录表》。

5、必须建立由库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巡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二、安全生产巡查的内容

1、安全巡查对象的确定应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于危险性大、易发生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产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应加强检查。

2、检查重点:重点检查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种安全文明施工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各种有关方案、措施的实施情况。

三、安全生产巡查的方法

1、安全生产巡查采用安全检查表法。

2、安全检查表法是为了系统地找出系统中的不安全因素,事先把系统加以剖析,列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确定检查项目,并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和评审。

四、安全生产巡查的形式

1、定期安全检查

(1)安全员,每天不定时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填写安全巡查记录表。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处理,为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2)每月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种安全文明施工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各种有关方案、措施的实施情况。

2、专业安全检查

(1)专业安全检查的实施以专业人员(包括电工,消防员等专业人员)为主,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2)专业安全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1)各种设备运转情况;

2)施工用电及电动机械;

3)压力容器;

4)防毒、防火、防爆措施落实;

5)其它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设备、设施

6)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使用等。

3、季节性安全检查

(1)冬期安全检查(每年11月以前);

(2)雨季安全检查(每年5月以前)

(3)暑期安全检查(每年7、8、9月);

(4)节假日加班及节前假后的安全检查。

4、经常性安全检查

(1)班组长、兼职安全员操作中、班前、班后检查;

(2)安全员、安全值班人员日常巡回检查;

(3)各级管理人员到库区检查生产时的安全检查。

五、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程序

1、安全检查准备:包括确定检查对象、目的、任务;查阅掌握有关法规、标准、规程的要求;了解检查对象的操作流程、生产情况、可能出现危险危害的情况,制定安全员巡查记录表;安排检查内容、方法;编写安全检查表或检查提纲;书写表格可笔记本;挑选和训练检查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分工等。

2、实施安全检查

(1)访谈。与有关人员谈话来了解相关部门,岗位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2)查阅文件和记录。检查施药审批文件、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责任制度、操作规程等是否齐全,是否有效,查阅相关记录,判断上述文件是否被执行。

(3)现场观察。到现场寻找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事故征兆等。

(4)仪器测量。利用一定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对在用的设施、设备、器材状况及作业环境条件进行测量,以发现隐患。

3、通过分析作业判断掌握情况(获得信息)之后,就要进行分析、判断和检验。必要时可以通过仪器检验,主要根据现阶段施行标准和直属库要求得出结论。

4、对隐患进行及时处理通过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

5、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对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制定整改计划,并组织复查。

六、巡检治理处理办法

1、对落实整改不到位或者逾期不整改的,参照直属库安全生产罚则进行处罚;

2、在月度综合检查评定中,对表现突出的和表现较差的部门进行相应奖罚办法。

七、隐患排查处理工作程序

1、根据责任落实标准将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隐患及问题,落实检查监督整改反馈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

2、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危害因素,按照标准和要求进行整改并反馈,对需要整改的问题进行统计,找出问题出现频率,根据频率次数列出危险因素清单,进行危险源辨识,找出重大危险因素,并根据重大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日常巡查制度篇3

1、尾矿库安全检查组织形式分为公司级、车间(选厂)级、班组级安全检查及定期观测等,负责检查的人员由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尾矿工担任,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2、安环部负责尾矿库的安全监督管理及组织公司级安全检查,地质测量部负责组织尾矿库的定期监测,选矿厂负责尾矿库日常管理及组织车间级检查,尾矿工负责尾矿库的日常检查。

3、公司级检查: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地质测量部、选矿厂、机动能源部、基建部参加,每月一次,主要检查内容有尾矿排放与筑坝、库水位控制与防汛、尾矿库防洪安全检查、尾矿库排水构筑物安全检查、尾矿坝安全检查(检查表见附表1)。

4、选矿厂检查:由选厂负责。选厂分管尾矿库厂长、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参加。主要检查内容有尾矿输送,排放与筑坝、库水位控制与防汛、尾矿库防洪安全检查、尾矿库排水构筑物安全检查、尾矿坝安全检查(检查表见附表2)。

5、班组级检查:巡管工和尾矿工每班进行一次巡查,检查结果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主要检查尾矿排放设施、上坝公路、坝肩截洪沟、坝面排水沟、库水位及坝体等状况(检查表见附表3)。

6、汛期,排洪设施应派专人检查、维护,防止漂浮物淤堵。

7、尾矿库观测内容和要求:

(1)由尾矿工负责定期观测:库水位、水边线,干滩长度(目测值)。

(2)由地质测量部负责定期监测:坝体位移沉降,尾矿坝堆积坡比、滩顶、干滩长度、安全超高。

汛期、暴雨期间和水位异常波动时应增加观测次数。

(3)尾矿库观测内容:坝的外坡坡比(每年至少一次);坝体位移(每季度至少一次);安全超高(每月一次);尾矿库库区水位(每天一次);尾矿库干滩长度、坡度、滩顶、坝顶高程(每季至少一次)。

8、隐患整改:

(1)公司建立安全检查信息收集、传递、处理和反馈的渠道。以书面的形式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为:整改项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方法等。

(2)班组、选厂按“四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定整改责任、定整改资金)、“三不推”(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选厂,凡选厂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的原则对照《隐患整改通知书》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选厂自身不能解决的,应及时用书面形式报告公司领导,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并指定责任人落实。

(3)隐患整改完后,选厂应形成整改反馈意见,及时告知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复查、验收、销号。

9、执行检查的人员须进行危害识别、危害分类、补救行为、报告要求等方面的培训。

10、检查人员须在安全检查表上签名,安全检查表应保存备查。

日常巡查制度篇4

目的

为规范管道安全巡查人员的行为,以及巡查发现管道周围存在的不安全行

为及事故隐患能及时有效的得到处理,按照巡线工作“早发现、早沟通、早预防”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适用于燃气经营分公司的天然气管线、附属设施及阀室的安全巡查管理。

职责

3.1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写和修订,并对管道安全巡查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不定期的进行管道安全巡查和管道安全大检查,牵头组织公司力量解决管道安全问题。

3.2生产运行部是管道安全巡查的直接实施部门,负责管道的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和对管道安全巡查人员的管理,对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有现场制止、报告及采取防范措施的职责。对管道附近的施工负责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监护管理。

3.3工程技术部负责审批外单位穿跨越管道和影响管道安全的施工技术方案,提供、现场确定管线位置、埋深等技术参数,配合生产运行部搞好管道的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3.4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负责管道的日常巡查,发放宣传资料,制止可能危害管道安全的施工,记录并报告现场发现的问题;根据工作安排进行现场监护。

工作程序

4.1管道安全巡查的频率

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每天至少一次进行管道的安全巡查工作,站场每天一次抽查,生产运行部每周组织一次线路安全巡查;公司由健康、安全、环保部牵头,每月组织一次线路巡查和检查工作。

4.2安全巡查人员的巡查报告

4.2.1站场应对巡查人员进行正规化管理。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在起点站开始巡查时,必须在起始点向站长或站场巡查人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开始巡查的时间、预计到达目的地时间或特殊区段的碰头汇报时间等。

4.2.2巡查人员到终点站,应提交当天的巡查记录(见附录一:管道安全巡查检查记录表),报告巡查发现的问题,获取站长的指示。生产运行部应考虑设立巡查人员巡查记录的提交收集地点,定期收集巡查人员的巡查记录,检查其记录情况并指导其改进。

4.3现场巡查

4.3.1巡查准备。所有进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的人员在进行管道安全巡查时,必须根据天气状况先穿戴好劳保用品,背上背包,携带《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通讯工具、记录表格和圆珠笔等。

4.3.2在管线巡查过程中应做好危害识别,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乘坐车辆应系好安全带,并做好防毒蛇、防中暑、防跌倒等预防措施。在下大暴雨时和发山洪时,应停止危险区域巡查工作,等大雨过后,应立即组织线路检查。

4.3.3生产运行部在雨季应增加巡查人员和加强巡查的密度。

4.4重点线路巡查

4.4.1生产运行部应建立重点检查区域台帐(附录二:管道重点巡查区段统计和巡查人员安排表),发放给相关人员进行重点管理,并上报到健康安全环保部留存。重点检查区域应确定专职巡查人员和站场负责人员,重点检查区域包括埋深较浅的稻田、鱼塘和蕉林区、河流穿越区、人员稠密区和施工活动频繁区等,这些地区交通不方便,有可能受到耕作、清塘和其他施工损坏管道。

4.4.2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和站场巡查人员应非常清楚自己巡查线路的重点巡查区域,巡线时应坚持重点巡查和徒步检查,并将重点巡查区域的巡查情况填写在巡查记录上。

4.4.3对已经发现的在管道附近100米外的施工纳入重点巡查区域。对于可能交叉通过管道或在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的施工应提前告知健康安全环保部和工程技术部,以便采取对应措施。

4.4.4站场每周至少一次对重点巡查区域进行检查。

4.4.5生产运行部应对“管道重点巡查区段统计和巡查人员安排表”每月更新一次并报告到健康安全环保部及时更新。

4.5外界施工活动预防管理

4.5.1预防性协调与沟通

巡查人员在进行线路巡查,发现在管道100米外有施工时,就应询问施工人员其施工是否可能扩展到管道保护范围,如果可能,应告知管道保护法规的要求,获取联络人员的联系电话,确定进一步协调解决的方式和步骤,并将此情况报告生产运行部。施工活动距离管道间距不同,其管理措施及相关要求可见下表:

施工活动距离管道间距与管理措施要求

施工活动距离

管理措施

其他要求

距管道中心线

日常巡查制度篇5

目标

通过深入宣传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统一思想认识,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氛围和长期稳定的巡查管理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烟花爆竹从业单位(个人),严防烟花爆竹生产死灰复燃,巩固“退烟”工作成果,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工作职责:

(一)各村职责

各原涉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的村两委都是烟花爆竹巡查监管的责任主体,对本村区域内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负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牵头负责,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巡查监管的`措施和责任。

1、做好宣传发动,形成强大舆论攻势,充分利用会议、墙报、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要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烟花爆竹事故的惨痛教训以及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积极检举揭发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向群众公布举报电话,形成群防群治共抓平安的社会氛围。

2、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重点区域、重点户、重点人的“地毯式”全面排查,建立非法生产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监管台帐,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3、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与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小组、农户签定好责任状,对重点对象(原来从事过非法生产现在又可能继续从事非法生产的)严密注视其动向,防止其从事非法生产行为;建立健全镇、村委会、村民小组三级烟花爆竹“专盯”责任体系。

4、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打击和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窝点、场所,严防死灰复燃。

(二)巡查责任人职责

镇村两级干部都是巡查监管的具体责任人,对所挂钩的三十余户农户负巡查监管责任。

1、向所挂钩的农户宣传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行为的危险性与危害性,教育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参与各种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活动。

2、开展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排查登记。开展进村入户摸底排查活动,对辖区内从事过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及可疑人员要逐一登记,每周见面巡查一次,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增加排查、检查、巡查频次,并及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的应立即向公安派出所报告并协助查处,后到镇政府综合办填写巡查情况通报到公安派出所备份。

奖惩机制

1、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十方公安派出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线索调查属实的,将给予奖励。

2、巡查责任人奖励制度。在巡查中查获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并报公安机关查实的,对巡查责任人每例发给巡查经费500元,构成犯罪并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追究刑责人数每人对巡查责任人发给工作经费5000元。

3、镇村干部的要求:各村两委干部要切实负起监管职责,对监管巡查工作不作为,不主动,被上级检查发现存在群众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的,按县里要求期限,村两委干部停职,专抓烟花爆竹巡查工作,到期退出要求仍未落实到位的,按相关程序给予免职或停职。所有烟花爆竹巡查责任人要切实加大巡查力度。对因巡查不到位,所挂户非法生产、贮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以及原材料,被公安机关查处的,对巡查责任人按《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如果所挂户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将按相关程序,给予责任人效能告诫,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对非法生产、贮存烟花爆竹的不法分子要采取有力措施,从重从快惩处,构成刑事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要深挖源头,认真查清黑火药、引线等原料来源和烟花爆竹产品的销售渠道,追根溯源,涉及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日常巡查制度篇6

目的

为规范管道安全巡查人员的行为,以及巡查发现管道周围存在的不安全行

为及事故隐患能及时有效的得到处理,按照巡线工作“早发现、早沟通、早预防”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适用于燃气经营分公司的天然气管线、附属设施及阀室的安全巡查管理。

职责

3.1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写和修订,并对管道安全巡查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不定期的进行管道安全巡查和管道安全大检查,牵头组织公司力量解决管道安全问题。

3.2生产运行部是管道安全巡查的直接实施部门,负责管道的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和对管道安全巡查人员的管理,对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有现场制止、报告及采取防范措施的职责。对管道附近的施工负责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监护管理。

3.3工程技术部负责审批外单位穿跨越管道和影响管道安全的施工技术方案,提供、现场确定管线位置、埋深等技术参数,配合生产运行部搞好管道的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3.4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负责管道的日常巡查,发放宣传资料,制止可能危害管道安全的施工,记录并报告现场发现的问题;根据工作安排进行现场监护。

工作程序

4.1管道安全巡查的频率

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每天至少一次进行管道的安全巡查工作,站场每天一次抽查,生产运行部每周组织一次线路安全巡查;公司由健康、安全、环保部牵头,每月组织一次线路巡查和检查工作。

4.2安全巡查人员的巡查报告

4.2.1站场应对巡查人员进行正规化管理。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在起点站开始巡查时,必须在起始点向站长或站场巡查人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开始巡查的时间、预计到达目的地时间或特殊区段的碰头汇报时间等。

4.2.2巡查人员到终点站,应提交当天的巡查记录(见附录一:管道安全巡查检查记录表),报告巡查发现的问题,获取站长的指示。生产运行部应考虑设立巡查人员巡查记录的提交收集地点,定期收集巡查人员的巡查记录,检查其记录情况并指导其改进。

4.3现场巡查

4.3.1巡查准备。所有进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的人员在进行管道安全巡查时,必须根据天气状况先穿戴好劳保用品,背上背包,携带《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通讯工具、记录表格和圆珠笔等。

4.3.2在管线巡查过程中应做好危害识别,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乘坐车辆应系好安全带,并做好防毒蛇、防中暑、防跌倒等预防措施。在下大暴雨时和发山洪时,应停止危险区域巡查工作,等大雨过后,应立即组织线路检查。

4.3.3生产运行部在雨季应增加巡查人员和加强巡查的密度。

4.4重点线路巡查

4.4.1生产运行部应建立重点检查区域台帐(附录二:管道重点巡查区段统计和巡查人员安排表),发放给相关人员进行重点管理,并上报到健康安全环保部留存。重点检查区域应确定专职巡查人员和站场负责人员,重点检查区域包括埋深较浅的稻田、鱼塘和蕉林区、河流穿越区、人员稠密区和施工活动频繁区等,这些地区交通不方便,有可能受到耕作、清塘和其他施工损坏管道。

4.4.2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和站场巡查人员应非常清楚自己巡查线路的重点巡查区域,巡线时应坚持重点巡查和徒步检查,并将重点巡查区域的巡查情况填写在巡查记录上。

4.4.3对已经发现的在管道附近100米外的施工纳入重点巡查区域。对于可能交叉通过管道或在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的施工应提前告知健康安全环保部和工程技术部,以便采取对应措施。

4.4.4站场每周至少一次对重点巡查区域进行检查。

4.4.5生产运行部应对“管道重点巡查区段统计和巡查人员安排表”每月更新一次并报告到健康安全环保部及时更新。

4.5外界施工活动预防管理

4.5.1预防性协调与沟通

巡查人员在进行线路巡查,发现在管道100米外有施工时,就应询问施工人员其施工是否可能扩展到管道保护范围,如果可能,应告知管道保护法规的要求,获取联络人员的联系电话,确定进一步协调解决的方式和步骤,并将此情况报告生产运行部。施工活动距离管道间距不同,其管理措施及相关要求可见下表:

施工活动距离管道间距与管理措施要求

施工活动距离

管理措施

其他要求

距管道中心线

日常巡查制度篇7

安全巡查制度是杜绝幼儿园安全事故的最有效办法,为了确保幼儿园的绝对安全,具体制度如下:

1、幼儿园实行坚持每天至少一次的校门、校园、教学楼、仓库、多功能厅及校园周边巡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坚持早晚校门值守,小朋友进园和离园有值班老师在大厅门口值班,大厅值班教师坚持按时到岗。

3、安全监督员做好全天候校内巡查工作,特别加强对幼儿园重点部位的巡查查看。白天巡查的主要任务检查校园、教学楼、各活动室的公共设施、消防设备、活动器材有无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后勤处,后勤处第一时间排除隐患。

4、每天放学后安全监督员要巡查后方可离园,要注意查巡教学楼内外电线有无异常,各教室的门窗、用电设备的关闭情况,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公私财物不受损失。

5、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会妥善处理本岗位的险肇事故,会报警。

6、值班巡查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做斗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处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7、巡查人员要认真填写幼儿园安全工作日志常规记录表。 8.对在值班巡查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幼儿园将追究责任。

日常巡查制度篇8

为了加强学校总务工作,加强对物业公司监管,规范后勤管理,服务教学,为师生创造良好的教学、学习和生活条件,学校总务处决定建立每日巡查巡访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目的是让总务走进教学,更好地服务教学。巡查要求如下:

1、巡查人员要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细致巡查、主动询问,善于发现问题及隐患,认真做好巡查记录,记录表每周五下午交总务主任处。

2、巡查分为定时巡查和随机巡查。定时巡查时间为每天上、下午各一次。随机巡查不定次数、不定时间。

3每学期开学、放假前和重要节假日放假前,由总务主任牵头相关人员参加,对后勤服务范围内的工作项目进行集中巡查。

4、巡查范围、巡查人:

①教学区、行政服务区的校舍、校产和用水、用电安全情况,包括教室、教研组、年级组和综合楼、行政楼等。巡查人:胡向友

②校园内体育、宣传、文化设施、室外水电、消防设施、围墙、道路、绿化、车棚、校门、门卫等。巡查人:徐文忠

③食堂、商店的饮食安全,宿舍的防火、防盗、用水安全。巡查人:朱自英

④校园卫生,食堂、宿舍卫生。巡查人:谢道凤

5、对于巡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及时通知物业公司或相关处室人员及时处理,一般故障当天解决,严重问题和故障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以求解决措施。

6、对于巡查中发现的破坏公物、浪费水电等不良现象,将予以通报,对故意损坏的财物按学校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希望全体师生员工积极配合,及时报告公物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以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日常巡查制度篇9

安全巡查制度是杜绝幼儿园安全事故的最有效办法,为了确保幼儿园的绝对安全,具体制度如下:

1、幼儿园实行坚持每天至少一次的校门、校园、教学楼、仓库、多功能厅及校园周边巡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坚持早晚校门值守,小朋友进园和离园有值班老师在大厅门口值班,大厅值班教师坚持按时到岗。

3、安全监督员做好全天候校内巡查工作,特别加强对幼儿园重点部位的巡查查看。白天巡查的主要任务检查校园、教学楼、各活动室的公共设施、消防设备、活动器材有无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后勤处,后勤处第一时间排除隐患。

4、每天放学后安全监督员要巡查后方可离园,要注意查巡教学楼内外电线有无异常,各教室的门窗、用电设备的关闭情况,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公私财物不受损失。

5、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会妥善处理本岗位的险肇事故,会报警。

6、值班巡查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做斗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处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7、巡查人员要认真填写幼儿园安全工作日志常规记录表。 8.对在值班巡查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幼儿园将追究责任。

日常巡查制度篇10

一、巡查区域

餐饮中心:食堂、营养餐厅

水暖中心:浴室、热水泵房、洗衣房、锅炉房、清水泵房、

地热车间

房管中心:单宿、环卫、准物业管理

医院:门诊抢救室、消毒室

馨悦公司:食堂、酒店、加工厂

二、巡查内容

设施设备运转情况;安全用电、用水情况;食品饮用水安全;持证上岗情况;职工标准执行情况;环境安全。

三、考核对象:

副科级以上干部、管理员和班组长(以公司认定的为准)

四、巡查次数:

正科级每月18次,副科级每月21次,管理员和班组长每班21次。在有效出勤日(包括值班日)内,管理人员因履行请假手续后(以公司办备案的请假条为准)离开工作岗位造成巡查次数达到不要求的,当月能补齐的当月补齐,当月不能补齐的,可以累加到次月补齐。

五、考核办法:

巡查次数以《管理人员安全巡查记录本》上记录的为准,公司考核办每周检查,每月形成通报。凡巡查次数达不到公司规定的,每缺1次,罚管理员或班组长50元/次,副科级干部100元/次,并纳入月度考核;管理员或班组长月度内安全巡查次数未达到考核要求的,不得参与当月“优秀班组长”评比;公司办管理人员在检查各单位安全巡查的同时,据实填写巡查记录,作为备查和考核依据。

日常巡查制度篇11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是促进项目部安全生产行之有效的措施。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项目部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状态,潜在危险等,以便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为了保证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

1项目经理是安全检查的组织人,负责督促本项目安全检查。

2安全员是检查制度的责任人,负责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二、检查依据

本工程安全检查的主要标准:

⑴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⑵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JG—46—20xx)

⑷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xx)

⑸建筑施工碗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xx)

⑹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xx)

⑺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xx)

⑻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076—95)

三、具体措施

(1)项目副经理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健全完善安全检查制度,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

(2)对安全防护用品要按照安全保证计划的规定以及合同的规定要求进行检验,杜绝不合格的安全用品进场。

(3)对中、小型机械、脚手架、安全网等安全设施要按照安全保证计划的规定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后挂牌使用。

(4)大型机械设备要按照经过审批的安装方案进行基础验收。

(5)脚手架要按照安全保证计划中指定的搭设方案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施工用电按照临时施工用电规范JGJ46—20xx要求和临时施工用电方案进行检查验收。

(7)对工地防火按照安全保证计划进行检查验收。

(8)对环境卫生、劳动保护、文明施工要求按照安全保证计划中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9)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检查,严禁无证或持无效证件上岗与违章作业。

(10)对职工遵章守纪的情况进行检查,有违章严肃处理。

(11)工地每天检查,工程项目部每月20—25日检查一次,发现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

四、安全检查问题处理

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当时能够解决的应立即解决,解决不了的报告领导解决,或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队伍必须定人员、定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项目安全员和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个别故意违章行为可签发“罚款通知书”,对违章者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对屡次违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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