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部门单位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模版(2022年)

时间:2022-06-13 12:05:05 手机站 阅读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机关部门单位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模版(2022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机关部门单位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模版(2022年)

机关部门单位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模版5篇

第一篇: 机关部门单位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模版


  指企业购买物资(或接受劳务)及支付款项等相关活动。其中,物资主要包括企业的原材料、商品、工程物资、固定资产等。


  ·采购业务流程主要涉及的九大环节:
  编制需求计划和采购计划、请购、选择供应商、确定采购价格、订立框架协议或采购合同、管理供应过程、验收(退货)、付款、会计控制等。
  

  9.1编制需求计划和采购计划
  需求部门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采购部门提出物资需求计划,采购部门根据该需求计划归类汇总平衡现有库存物资后,统筹安排采购计划,并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后执行。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
  需求或采购计划不合理、不按实际需求安排采购或随意超计划采购,甚至与企业生产经营计划不协调等。


  ·主要管控措施:
  第一,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求准确、及时编制需求计划。
  需求部门提出需求计划时,不能指定或变相指定供应商。
  对独家代理、专有、专利等特殊产品应提供相应的独家、专有资料,需经专业技术部门研讨后审批。
  第二,在制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应当根据发展目标实际需要,结合库存和在途情况,科学安排采购计划,防止采购过高或过低。
  第三,采购计划应纳入采购预算管理,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企业刚性指令严格执行。

  9.2请购
  请购是指企业生产经营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和实际需要,提出的采购申请。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
  缺乏采购申请制度,请购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导致采购物资过量或短缺,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
  ·主要管控措施:
  第一,建立采购申请制度,依据购买物资或接受劳务的类型,确定归口管理部门,授予相应的请购权,明确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程序。
  第二,具有请购权的部门对于预算内采购项目,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并根据市场变化提出合理采购申请。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采购项目,应先履行预算调整程序,由具备相应审批权限的部门或人员审批后,再行办理请购手续。
  第三,具备相应审批权限的部门或人员审批采购申请时,应重点关注采购申请内容:
  ·是否准确、完整
  ·是否符合生产经营需要
  ·是否符合采购计划
  ·是否在采购预算范围内等。

  9.3 选择供应商
  选择供应商,也就是确定采购渠道。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
  供应商选择不当,可能导致采购物资质次价高,甚至出现舞弊行为。


  ·主要管控措施:
  第一,建立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制度,对供应商资质信誉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确定合格的供应商清单,健全统一的供应商网络。


  第二,采购部门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和竞争的原则,择优确定供应商,与供应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第三,建立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和供应商淘汰制度。

  9.4 确定采购价格
  如何以最优“性价比”采购到符合需求的物资,是采购部门的永恒主题。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
  采购定价机制不科学,采购定价方式选择不当,缺乏对重要物资品种价格的跟踪监控,引起采购价格不合理,可能造成企业资金损失。


  ·主要管控措施:
  第一,健全采购定价机制,采取协议采购、招标采购、询比价采购、动态竞价采购等多种方式,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价格。


  第二,采购部门应当定期研究大宗通用重要物资的成本构成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确定重要物资品种的采购执行价格或参考价格。

  9.5 订立框架协议或采购合同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
  1.框架协议签订不当,可能导致物资采购不顺畅;

  2.未经授权对外订立采购合同,合同对方主体资格、履约能力等未达要求、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可能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主要管控措施:
  第一,对拟签订框架协议的供应商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等进行风险评估;
框架协议的签订应引入竞争制度,确保其具备履约能力。
  第二,拟订采购合同,准确描述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按照规定权限签署采购合同。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当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专业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
  第三,对重要物资验收量与合同量之间允许的差异,应当作出统一规定。

  9.6 管理供应过程
  管理供应过程,主要是指企业建立严格的采购合同跟踪制度,以评价供应商的供货情况,并根据合理选择的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办理运输、投保等事宜,实时掌握物资采购供应过程的情况。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
  缺乏对采购合同履行情况的有效跟踪,运输方式选择不合理,忽视运输过程保险风险,可能导致采购物资损失或无法保证供应。


  ·主要管控措施:
  第一,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对有可能影响生产或工程进度的异常情况,应出具书面报告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需求物资的及时供应。
  第二,对重要物资建立并执行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巡视、点检和监造制度。
  第三,根据生产建设进度和采购物资特性等因素,选择合理的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办理运输、投保等事宜。
  第四,实行全过程的采购登记制度或信息化管理,确保采购过程的可追溯性。

  9.7 验收
  验收以确保其符合合同相关规定或产品质量要求。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
  验收标准不明确、验收程序不规范、对验收中存在的异常情况不作处理,可能造成账实不符、采购物资损失。


  ·主要管控措施:
  第一,制定明确的采购验收标准,结合物资特性确定必检物资目录,规定此类物资出具质量检验报告后方可入库。
  第二,验收机构或人员应当根据采购合同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明,重点关注采购合同、发票等原始单据与采购物资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核对一致。
  第三,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向企业有权管理的相关机构报告,相关机构应当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9.8 付款
  付款是指企业在对采购预算、合同、相关单据凭证、审批程序等内容审核无误后,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办理支付款项的过程。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
  付款审核不严格、付款方式不恰当、付款金额控制不严,可能导致企业资金损失或信用受损。


  ·主要管控措施:
  第一,严格审查采购发票等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判断采购款项是否确实应予支付。


  第二,根据支付结算的相关规定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合理选择付款方式,并严格遵循合同规定,防范付款方式不当带来的法律风险,保证资金安全。除了不足转账起点金额的采购可以支付现金外,采购价款应通过银行办理转账。
  第三,加强预付账款和定金的管理,涉及大额或长期的预付款项,应当定期进行追踪核查,综合分析预付账款的期限、占用款项的合理性、不可收回风险等情况,发现有疑问的预付款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尽快收回款项。

  9.9 会计控制
  会计控制主要指采购业务会计系统控制。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
  缺乏有效的采购会计系统控制,未能全面真实地记录和反映企业采购各环节的资金流和实物流情况,相关会计记录与相关采购记录、仓储记录不一致,可能导致企业采购业务未能如实反映,以及采购物资和资金受损。


  ·主要管控措施:
  第一,企业应当加强对购买、验收、付款业务的会计系统控制,详细记录供应商情况、采购申请、采购合同、采购通知、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退货情况、商业票据、款项支付等情况,做好采购业务各环节的记录,确保会计记录、采购记录与仓储记录核对一致。
  第二,指定专人通过函证等方式,定期向供应商寄发对账函,核对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往来款项,对供应商提出的异议应及时查明原因,报有权管理的部门或人员批准后,做出相应调整。

  采购业务的后评估
  定期对物资需求计划、采购计划、采购渠道、采购价格、采购质量、采购成本、协调或合同签约与履行情况等物资采购供应活动进行专项评估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采购业务薄弱环节,优化采购流程。
  将物资需求计划管理、供应商管理、储备管理等方面的关键指标纳入业绩考核体系,促进物资采购与生产、销售等环节的有效衔接,不断防范采购风险,全面提升采购效能。

第二篇: 机关部门单位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模版

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20XX年X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分工 4

第三章预算编审 7

第四章预算批复及分解下达 9

第五章预算执行与分析 10

第六章预算调整 11

第七章决算 12

第八章监督检查 13

第九章附则 14


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教育厅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人民政府》(X号)、《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X〔2016〕12号)、《气象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X号)、《气象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X9号)、《中国关于推进气象部门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X号)、《中央驻湘预算单位预算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X号)和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预算管理工作。

第三条 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条、第五条;

第四条本局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二条;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预算管理,是按“系统内部统筹,对外统一出口”的一体化预算管理模式,采取目标责任制的预算管理方式,对局机关内部预算的编审、批复、执行、追加、调整、决算考评等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分工

第六条预算管理实行“集体决策、分级执行、标准统一、归口统筹”的层级管理形式,具体划分为预算决策机构、预算日常管理机构及预算实施机构三个层级。

第七条预算管理领导小组是本局预算决策机构。本局的预算管理决策机构是党组会,其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审议有关预算管理的制度、规定和政策;

(二)负责根据本局发展目标、年度规划等,预测、制定并审议本局的预算控制总体目标;

(三)审议通过预算编制的方针、程序、方法;

(四)审查本局预算方案预算草案,并就必要的修正提出意见与建议;

(五)审查预算考核方案;

(六)审议批复各处室预算;

(七)审查和审批预算追加或调整方案;

(八)审议预算分析报告,提出预算工作改进的意见与建议。

【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十条】

第八条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本局预算日常管理机构,设在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负责人为主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预算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和政策,并报经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二)指导并组织各预算主体进行预算编制;

(三)对各业务处室编制的预算草案进行审查、评价、协调和平衡,并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

(四)对预算草案进行汇总,并编制本局的总预算,上报预算管理领导小组;

(五)制定预算考核方案;

(六)监督各业务处室预算的执行,对各业务处室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检查;

(七)审查追加预算的合理性,并报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八)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考核评价,分析各层次的预算分析报告,写出汇总的预算分析报告,报预算管理领导小组。

第三篇: 机关部门单位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模版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本校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是本校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研

究决定本校政府采购工作的政策、制度和有关重要事项。领导小组由本校主要领

导任组长,由分管采购工作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本校领导、行政办公室、

后勤处等分别委派人员组成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负责本校政府采购工作。

(二)审定本校政府采购工作规章制度。

(三)审定本校各处室政府采购预算的申请。

(四)讨论、决定本校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二条 本校政府采购工作中相关处室的工作职责。

(一)纪检员是本校政府采购的监督岗,主要职责是:

1.制订本校政府采购监督工作规章制度。

2.监督检查本校政府采购执行处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规章制度的情

况。

3.全过程监督本校政府采购活动,对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提出纠正建议。

4.监督本校政府采购项目评标专家的抽取或确定工作。

5.受理本校采购工作的有关投诉。

(二)后勤处是本校政府采购的行政管理处室,主要职责是:

第 1页共 4页

万源市钟亭乡中心小学校

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


1.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制定本校政府采购的规章制

度和管理办法。

2.组织编制采购预算,并报告上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处室。

3.审核本校政府采购计划、采购用款计划和采购方式,并按规定向上级处室

申报。

4.编制采购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采购工作相关环节的实施。

5.协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代理机构做好招标采购工作。

(三)采购项目的使用处室为采购项目委托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编制采购预算。

2.定期编制采购计划。

3.负责修缮项目的合同签订、合同履行以及资料汇总归档工作。

4.参与分散自行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编制、投标人资格审查、开标、评标、

合同签订、验收、合同款支付、售后服务工作;参与本校政府采购其它类型采购

项目的招标文件审核、合同签订、验收、合同款支付、售后服务工作。

5.做好采购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采购商务、技术要求等原始资料,并负责

技术解释。

6.按照政府处室的要求,做好相关采购项目的申报、评估、验收工作。

第三条 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专家小组成员由本校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决定,

必要时邀请本校外专家参加。

第二章 采购程序

第四条 政府集中采购的工程程序。

(一)编制本校政府采购预算和预算调整。委托人应于每年 11 月以前编制下

第 2页共 4页


年度本校政府采购预算,经本校内部审批程序后,由后勤处负责将本校批准的本

校政府采购预算上报财政部门审批,政府采购预算经批准后生效。本校各处室政

府采购预算经财政批复后,一般不予以调整,特殊情况本校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根

据需要调整。

(二)采购。后勤处按审批后的采购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进行开标、评标并确认中标供应商(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执行)。

(三)签订采购合同。采购项目开标确定采购人后,由委托人与中标供应商签

订采购合同,签订的采购合同应与招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一致。

(四)验收。验收由后勤处组织,使用和管理处室参加,必要时可邀请技术专

家参加。通过验收是采购项目结算、付款的必要条件,验收人应当签署验收意见

和验收结论,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合同款支付。项目合同款支付由使用或管理处室的经办人及处室负责人

签字,由后勤处按审批权限办理后方可支付。

(六)维保及质保金支付。工程、修缮项目保修期内维保由后勤处负责,质保

金支付由后勤处征求使用或管理处室同意后,按审批权限办理;
其余项目保修期

内维保由使用或管理处室负责、后勤处协调,质保金支付由使用或管理处室的经

办人及处室负责人签字,由后勤处按审批权限办理后方可支付。

(七)资料归档。资料整理、归档由后勤处负责。

第五条 符合四川省财政厅文件规定的分散采购,由委托人编制采购计划,按

照批复的采购预算,由后勤处和委托人共同组织采购和验收。

第三章 监督与纪律

第六条 完善和健全采购监督机制,强化纪检监督和财务监督,提高本校采

第 3页共 4页


购工作的透明度。

第七条 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采购。禁止通过分拆、分段、分

项等办法,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第八条 采购工作人员、使用和管理处室的工作人员、评标专家小组成员与

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第九条 参与本校采购活动的处室和个人,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按章办事。不得虚假采购,不得与投标人或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得接受贿

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在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不得有违反政府采

购管理办法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与上级有关部门制度相抵触的,以上级部门制度为准。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 4页共 4页

第四篇: 机关部门单位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模版

采购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对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请购与审批、采购与验收、付款等行为,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采购,主要是指公司外购商品并支付价款的行为。

第二章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采购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公司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包括:

(一)请购与审批。

(二)供应商的选择与审批。

(三)采购合同协议的拟订、审核与审批。

(四)采购、验收与相关记录。

(五)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采购业务的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采购业务。

第五条 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防范采购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收受商业贿赂、损害公司利益。

第六条 按照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规定的程序办理采购业务,并在采购与付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采购登记制度,加强请购手续、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协议、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

第三章 请购与审批控制

第七条 公司应当建立采购申请制度,依据购置商品或服务的类型,确定归口管理部门,授予相应的请购权,并明确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程序。

公司采购需求应当与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相适应,具有必要性和经济性。

需求部门提出的采购需求,应当明确采购类别、质量等级、规格、数量、相关要求和标准、到货时间等。

采购部门才有资格组织采购,其他部门不得擅自采购任何物资。

第八条 建立严格的请购审批制度。加强采购业务的预算管理。

(一)为生产储备的周转材料请购程序:由库管员根据最低库存量或使用单位的所需,材料员编制采购计划单—部门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核—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审批。

(二)生产使用固定资产请购程序: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材料员根据库存量编制采购计划单—部门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核—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 加强采购业务的预算管理。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采购项目由董事长审批。

第四章 采购与验收控制

第十条 建立采购与验收环节的管理制度,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化以及所购商品在数量和质量方面符合采购要求。

第十一条 公司采购方式:大宗物资或服务等的采购应当采用招投标方式并签订合同协议;
一般物品的采购可以采用询价的方式并签订合同协议;
小额零星物品的采购可以采用直接购买等方式。

30万元以上的为大宗物资, 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为一般物品, 10万元以下为小额零星物品。

第十二条 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招投标的,应当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了解和掌握有关供应商信誉、供货能力等方面的信息,由采购、使用等部门共同参与比质比价,并按规定的授权批准程序确定供应商。

对小额零星采购,按照“比质比价、货比三家”的询价原则,确保公开透明,降低采购成本。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验收制度和经批准的请购单、合同协议等采购文件,办理相关的验收手续。

公司对外采购的锅炉煤和柴油等,必须经地磅房计量,合理损耗以外的由承运车辆承担。合理损耗一般为3‰。

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负责验收的部门或人员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有关部门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五章 付款控制

第十五条 财务部应当参与商定对供应商付款的条件。公司供应部在申请付款业务时,应当对采购合同协议约定的付款条件以及采购发票、结算凭证和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并提交付款申请,财务部依据合同协议、发票等对付款申请进行复核后,按《资金活动内控制度》和《工程项目内控制度》的相关审批程序办理。

第十六条 公司建立预付账款和定金的授权批准制度,加强预付账款和定金的管理。

对招标合同的首次预付款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30%;
除特殊采购外,一般物品和小额零星物品的采购不得使用预付款采购。

公司禁止使用定金的方式签订物资采购合同。

第十七条 公司加强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的管理,由专人按照约定的付款日期、折扣条件等管理应付款项。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建立退货管理制度,对退货条件、退货手续、货物出库、退货货款回收等做出明确规定,及时收回退货货款。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销售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销售行为,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销售,主要是指公司销售商品并取得货款的行为。

第二章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销售与收款不相容岗位包括:

(一)销售合同协议的审批、签订与办理发货。

(二)销售货款的确认、回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三)销售退回货品的验收、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

(四)销售业务经办与发票开具、管理。

(五)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审批、坏账的核销与审批。

第四条 公司应当合理采用科学的信用管理技术,不断收集、健全客户信用资料,建立客户信用档案。防止向未经信用授权客户发出货品,并防止客户以较低的信用条件进行交易而损害公司利益。

第五条 公司应当建立销售业务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销售业务。

第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销售业务的人员进行岗位轮换或者管区、管户调整。

第三章 销售与发货控制

第七条 公司对销售业务应当建立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制定销售目标,建立销售管理责任制。

第八条 公司应当建立销售定价控制制度,制定价目表、折扣政策、收款政策,定期审阅并严格执行。

第九条 公司在选择客户时,应当充分了解和考虑客户的信用、财务状况等有关情况。

第十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赊销业务的管理。赊销业务应当遵循规定的销售政策、信用政策及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销售和发货业务。

(一)销售谈判。公司在销售合同协议订立前,应当指定销售部人员就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具体事项与客户进行谈判。对谈判中涉及的重要事项,应当有完整的书面记录。

(二)合同协议审批。由销售部通过双方协商,初步确定销售数量、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信息,由分管领导、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核或审批。

审批人员应当对销售合同协议草案中提出的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严格审查。

(三)合同协议订立。销售合同协议草案经审批同意后,与客户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协议。签订合同协议应当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公司档案室留存一份、销售部留存一份。

(四)组织销售和发货。

1.公司销售部按照经批准的销售合同协议编制销售计划,向调拨员下达销售通知单。销售通知单上应填写购货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合同数量。

2.调拨员根据客户经盖章有效提货单,开具发货通知单,在发货通知单上注明“现金煤”、“合同煤”,并登记调拨明细表。

3.承运车辆持发货通知单到地磅房过空磅,司磅员在产品出厂登记表上登记空磅、车号、购货单位等信息,并在发货通知单盖章。

4.发货员(装车工)凭司磅员盖章的发货通知单发货,发货通知单妥善保管,次日交销售会计核对。

5.承运车辆装重车后到地磅房计量,司磅员办完相关手续后,在出门证上盖章。

6.司磅员认真登记产品出厂明细表,妥善保管提货单和产品运单,做好交接班记录,确认无误后双方在产品出厂登记表上盖章,末班司磅员次日负责交销售会计。

7.承运车辆到门卫室交出门证,门卫准予放行,出门证要妥善保管,次日交调拔员统计。

8.调拔员根据调拨明细表和出门证,统计产品销售量,并于上午11点前上报销售日报表,月末,上报销售月报表。

9.零售现金业务,驾驶员到地磅房计量后,凭司磅员打出的计量单到财务出纳处交款,司磅员核对收款数量、金额后,在出门证上盖章,车辆方可出厂。

10.销售会计每天与调拨员核对销售数量,月末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并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销售退回管理制度。公司的销售退回必须经分管销售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在销售与发货各环节做好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销售登记制度,并加强销售订单、销售合同协议、销售计划、销售通知单、发货凭证、运货凭证、销售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

销售会计应当设置销售台账,及时反映各种产成品销售的开票、发货、收款情况。

第四章 收款控制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及时办理销售收款业务。以银行转账方式办理的销售收款,必须通过公司指定的专用账户结转。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将销售收入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擅自坐支现金。销售人员严禁收取销售现金。

第十六条 公司建立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制度和逾期应收账款催收制度。销售部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催收记录(包括往来函电)要妥善保存,财务部督促销售部加紧催收。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账款可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应收账款应分类管理,针对不同性质的应收款项,采取不同方法和程序。应严格区分并明确收款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清收奖励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和处罚制度,以有利于及时清理催收欠款,保证公司营运资产的周转效率。

第十七条 公司对于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并按照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对确定发生的各项坏账,应当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在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后做出会计处理。

第十八条 公司核销的坏账应当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已核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当及时入账,防止形成账外款。

第十九条 公司结合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明确应收票据的受理范围和管理措施。

加强对应收票据合法性、真实性的审查,防止购货方以虚假票据进行欺诈。

应收票据由出纳保管,贴现必须经财务总监批准,对于即将到期的应收票据,应当及时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已贴现但仍承担收款风险的票据应当在备查簿中登记,以便日后追踪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每半年与往来客户通过函证等方式,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销售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 机关部门单位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模版

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模版]

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税务管理工作,规范税务管理流程,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务违法行为,结合股份及下属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以国家制定的各项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相关指引等文件为依据。

第三条遵守税收法规、依法诚信合理纳税是公司税务管理工作的宗旨。各公司和税务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依法纳税。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税务管理架构设置与职责第五条公司整体税务管理职能按照股份三级财务管理架构体系执行,各级公司税务管理架构配置设置要求如下一股份财务中心负责对股份税务管理工作进行组织、监督与管理,并设置专职税务管理岗位负责工作组织与执行。

各公司财务负责人为本公司税务管理总负责人。

二AA、BB等二级管理机构的财务机构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税务管理岗位,向行业财务负责人汇报工作;协助财务负责人组织行业公司税务管理具体工作。

三各单体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财务机构内设置税务管理岗位,在财务负责人领导下执行有关职责工作。

四各级公司税务管理职责1.股份公司税务管理职责负责贯彻各级税务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及地方税收规章制度;研究制定股份统一的税务管理制度及税务风险控制方案;负责股份整体税务管理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工作;指导、监督、检查股份行业公司及股份单体公司的税务管理工作;从税务管理与筹划角度出发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负责建立维护与股份主管税务机关的良好关系;负责组织股份税收小组的日常工作;协助实施财务中心制定的财务政策,实现股份的财务战略目标;股份其他税务管理工作。

2.二级行业公司税务管理职责负责贯彻各级税务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及地方税收规章制度;制定与行业适用的税务管理规定、税务风险控制方案及税收筹划方案,并监督检查行业公司的执行情况;贯彻执行股份公司制定的税务管理制度,并及时向股份公司汇报重大的税务管理问题与处理情况;指导、督促、监督各子公司的税务管理工作;负责建立维护与行业主管税务机关的良好关系;积极参与行业内公司各项业务的决策;负责组织开展与行业有关的税务培训工作;股份公司及行业公司安排等其他税务工作。

3.单体公司税务管理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及地方税收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股份公司及上级公司下发的税务管理制度与规定,并及时向上级公司财务部门汇报重大的税务管理问题与处理情况;制定符合本公司管理需求的税务管理规范;积极参与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及时提出公司业务及管理流程中存在涉税风险及应对措施;负责建立和维护与主管税务机关的良好关系;负责公司日常税务事项的审核、核算、申报、缴纳含代扣代缴、发票领购、开具、核销及保管;负责税务档案管理,按照税法规定,真实、完整、准确地准备和保存有关涉税业务资料,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报备;股份公司或上级公司安排等其他税务工作。

第六条公司税务管理岗位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

第三章税务登记、税务核算、纳税申报缴纳及发票管理第七条税务登记管理一公司税务登记、变更登记等工作均应当根据不同情况相应填写登记备案资料、提供有关证件和资料,并经所在公司审批流程审核后办理报送。

二公司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财务部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如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三公司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税务登记机关变动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以及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内日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四公司发生解散、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公司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五公司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财务部应当在15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并及时补办税务登记。

六公司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到达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在经营活动结束后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申报核销,按规定及时结清税款。

第八条税务核算一各公司具体业务所适用的会计核算分录遵守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核算制度。财务人员在进行账务处理时,选用的会计科目及记录的凭证摘要应与取得的发票开票内容保持一致。

二各公司应做好税务管理基础工作,依法设置账薄,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税务核算要严格按照税收法规和会计法规开展,当公司税务筹划涉及到调整税务核算的,应按照税务筹划要求进行核算;对经济事项的处理涉及到税法和会计准则中不明确之处,或税法与会计准则之间存在冲突时,应做出一个合理选择;避免出现如兼营行为没有分开建账导致从高征税,核算不清导致核定征税,缺乏有效凭证导致企业所得税汇算调增损失。

三公司缴付的任何税金含车船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关税等无论金额大小,都应首先计入"应交税费"科目贷方,实际缴税时再计入"应交税费"科目借方,不得直接借记费用科目、贷记货币资金科目。

第九条纳税申报缴纳一公司发生纳税义务后,按照规定期限和内容就纳税事宜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报告。纳税申报还包括内部扣缴义务人发生扣缴义务后,按照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报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二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公司和扣缴义务人在税法规定或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纳税期限或扣缴税款期内,无论有无应税收入、所得及其他应税项目,或无论有无代扣、代收税款、均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所确定的申报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即便是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免税期间也应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三每月纳税截止期限前税务会计应当做好纳税申报表,申报表应与会计账面一致,不一致情况需填写原因说明,并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流程审批后,进行申报及税款缴纳操作。

每月税款缴纳时点应合理安排,以控制未及时纳税风险和过早缴纳税款及相关费用的资金占用时间。公司需延期申报时,应按有关规定向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向行业公司或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四任何税金的计提、申报缴纳、涉税报备必须有书面原始凭证和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五税务申报人员应以当地税务机关指定的税务申报软件以网络申报的形式进行申报并及时获取纳税申报回执,需要报送纸质报表和相关资料的必须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报送。如不具网络申报条件情况,应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进行柜台申报、银行缴纳等手续。

六各公司对各类资产损失固定资产处理损失、坏账损失、投资损失、存货跌价损失等,应查明损失原因、分清损失的责任、完备损失的原始手续、资料、并准确计算资产损失的计价金额,经公司流程申请核销,批准后向税务部门办理申报清单或专项申报手续。对应损失涉及增值税进项税转出的应按要求进行转出。如年度内出现重大财产损失且在后期难以保留或提供证据,应在发生损失的当期向主管税务机关递交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申请,并及时通知税务机关现场取证。必要时及时聘请税务师事务所进行鉴证并报送税务机关。

七XX本地公司聘请税务中介机构进行财产损失鉴证、所得税汇算鉴证等业务时应服从上级公司或股份公司财务机构统一安排;如行业公司或股份公司未统一安排,各公司可自行聘请中介机构进行税务顾问服务。

八各级公司应积极利用国家、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或当地财政返还政策,及时申报相关资料,妥善保管相关批文或回执。税收优惠期届满前应及时提醒相关部门和人员争取优惠延期或重新申请。

九公司取得的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发票有效期内交给税务会计,根据税务局规定办理进项税认证抵扣。

若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不及时认证逾期不能抵扣的,造成公司损失的,由公司领导审批后追究责任人相应责任。

第十条税务筹划各公司财务负责人和税务人员应积极关注和学习各类税收法规,要认真研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条件,在经济业务发展过程中积极取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所需的各项材料。

各单位开展的各类税务筹划,筹划方案实施前应向上级公司或股份公司财务机构书面备案电子邮件、纸质报告、OA公文等;行业公司及股份公司财务机构应定期组织下属公司讨论、学习税务筹划案例,提高税务人员的税务筹划意识与筹划水平。

第十一条发票管理一发票的购买、领用、开具、保管、取得环节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当地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执行;二发票购买1.公司各部门需要开具的所有发票均由财务部税务管理岗负责统一购买、申请印制以及妥善保管。

2.各公司税务管理岗应及时安排购买或印制公司经营所需的各种发票,不应出现发票短缺情况。买或印制的任何发票均需及时入库,并妥善保管。

三领用及开具发票1.各公司税务管理岗或公司财务机构、销售部设置的专职或兼职票据管理岗,负责领用并开具发票。

2.各公司应依据实际经营业务情况按发票管理办法规范开具发票,依法向任何客户开具增值税时,应填写发票开票审批表,并由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批准后方可开票。发票交给业务员或客户,应进行签收登记。

四发票的保管1.公司税务管理岗对开具的发票的存根及作废的发票,必须按规定装订成册,并按发票管理存放时限存放,确保完整无损。

2.公司已缴销或使用完毕的发票,按会计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

五发票的取得经济业务发生后,业务经办人员取得发票时,应向对方索取发票,严格审核发票真伪、内容开具是否合规,并负责对其接受发票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直接审核,及时更换不合规发票。经办人员必要时应借助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等渠道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验证。公司财务机构应对发票真伪进行发票的复核。

一般纳税人公司发生属于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范围内的业务,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取得的不符合要求的发票,财务机构有权拒收,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取得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提供原因说明并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能以其他普通发票作为付款或报销依据。

第四章风险识别、评估与应对第十二条公司财务机构应当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内部和外部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等步骤,查找公司经营活动及其业务流程中的税务风险,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条件,评价风险对公司实现税务管理目标的影响程度,从而确定风险管理的优先顺序和策略。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机构应当结合自身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和实际经营情况,重点识别下列税务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组织机构、经营方式和业务流程;二涉税员工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三相关税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四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竞争及行业惯例;五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六其他有关风险因素。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从业务处理流程入手定期进行税务风险评估。税务风险评估由公司财务机构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实施,也可聘请具有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的中介机构协助实施。

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税务自查工作,检查年度内公司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是否严格按税法及时、准确计算缴纳税款,各税务事项是否严格按规定流程办理,纳税档案管理是否符合规范等。税务自查工作报告应向行业公司或股份公司财务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对税务风险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识别和10评估原有风险的变化情况以及新产生的税务风险。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根据税务风险评估的结果,考虑风险管理的成本和效益,在整体管理控制体系内,制定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合理设计税务管理的流程及控制方法,全面控制税务风险。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根据风险产生的原因和条件,从组织机构、职权分配、业务流程、信息沟通和检查监督等多方面建立税务风险控制点,根据风险的不同特征采取相应的人工控制机制或自动化控制机制,根据风险发生的规律和重大程度建立预防性控制和发现性控制机制。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针对重大税务风险所涉及的管理职责和业务流程,制定覆盖各个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风险所涉及的业务流程,合理设置关键控制环节,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十九条公司因内部组织架构、经营模式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受行业惯例和监管的约束而产生的重大税务风险,可以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以寻求主管税务机关的辅导和帮助。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对于发生频率较高的税务风险建立监控机制,评估其累计影响,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五章信息与沟通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与沟通机制,明确税务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税务信息在公司内部顺畅及时的沟通和反馈,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应对措施。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与主管税务机关和其他相关单位保持有效的沟通,建立和完善本公司经营业务相关税收政策法规的收集和更新系统。

第二十三条涉及合并、重组、重大投资项目、经营模式改变、内部交易定价等重大涉税业务、纳税评估、税务检查、公司税务管理人员或者税务会计变更应及时向行业公司或股份公司财务机构汇报。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根据业务特点和成本效益原则,将信息技术应用于税务风险管理的各项工作,建立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环节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四条公司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记录、收集、处理、传递和保存应当符合税法和税务风险控制的要求。

第六章税务档案管理第二十五条公司财务机构必须指定专人保管有关的税务资料及文件。公司财务机构应建立税务档案保管清册,对所有税务证件、申报软件含软件和使用指南、IC卡、储存盘、纳税申报表、税收鉴证报告、税务批复、税务文件等详细记录在保管清册中。

第二十六条各公司应将各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及具体管辖的所有局处或税、室负责人名称、职务、主管业务及联系方式等进行书面登记。

第二十七条各公司应将所有法定纳税申报表装订保管。各公司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完成后应将电子版的所得税鉴证报告或者申报表报行业公司或股份公司财务机构留存。

公司应及时整理、装订本单位的税务报表,对每年所得税汇算中调整的明细事项,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事项应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对每次国、地税稽查中出现的问题,要专项整理归档。公司应将税务机关出具的各种批复、检查、处理决定等文件装订成册,并规范制作文件封面,妥善存档保管。

公司财务机构应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报告、财产损失审核报告及其他有关税务审核报告规范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第二十八条所有涉税业务相关档案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妥善保管。保管期届满如需要销毁,应报财务负责人及行业公司或股份公司财务机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前应完整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留存备查。

第二十九条公司税务管理岗离职,应规范办理税务档案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楚后方可办理其他离职手续。

第七章税务检查及税务机关稽查第三十条税务检查分为内部税务检查和外聘中介机构税务检查。

一内部税务检查行业公司或股份公司财务机构根据日常税务管理过程的发现的问题情况,按计划对各子公司税务风险进行检查与评估。检查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税种是否存在多报少报税收、税收计提申报审批程序、税收核算、税收档案管理等。

二聘请中介机构税务检查行业公司或股份公司财务机构在对各子公司税务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有权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对指定公司进行税务专项检查。行业公司或股份公司财务机构对检查过程实施监控。

第三十一条税务机关稽查一对各级税务部门的纳税检查,各公司应积极配合;各公司财务负责人为税务检查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接受询问和解释。

二各公司向税务部门提供的各类资料,应经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审核批准。

三各公司在得知纳税检查消息或接到纳税检查通知书时,应及时以快捷、合适的方式报告上级公司或股份公司财务机构,对本单位存在的税务问题应及早发现并提出解决方案。

四检查中,要积极与检查人员沟通,时刻关注整个检查进展情况,对涉及到行业公司或股份公司层面的涉税处理事项,在了解事情全貌后给出答复。

五检查后应及时将稽查结果整理归档并交上级公司或股份公司财务机构备案。

六税务检查结束后,公司应做好总结并提出整改措施。

第八章业务培训第三十二条行业公司及股份公司财务机构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财务人员进行最新税收法规和涉税业务知识培训。

第三十三条各公司要定期组织和参加票据管理知识、真假发票鉴别等内容的培训,不断增强员工索取合规发票的意识和鉴别票据真伪的能力,有效防范发票风险。

第九章绩效考核第三十四条各公司税务管理工作情况纳入行业公司及股份公司财务机构对下属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绩效考核。

第三十五条对于未尽到勤勉责任造成公司重大税务损失包括本应享受税收优惠实际未享受,因纳税申报延误造成被税务局罚款等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第三十八条对于成功为公司申请税收优惠和减免,为公司带来重大经济利益的、表现突出的税务管理人员,可按行业公司及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对相关个人进行表彰,以资鼓励。

第十章附则第三十九条如国家、省市税务机关对税收政策进行调整,致使本制度个别条款不再适用,以国家、省市税务机关税收政策为准。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XX公司财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推荐访问:内部控制 模版 采购管理 机关部门单位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模版 机关部门单位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模版 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

版权声明 :以上文章中选用的图片文字均来源于网络或用户投稿 ,如果有侵权请立即联系我们 , 我们立即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