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会计制度

时间:2022-06-13 14:20:08 手机站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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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幼儿园会计制度

民办幼儿园会计制度4篇

民办幼儿园会计制度篇1

民办幼儿园考勤制度

  规章制度是每个学校都必须具备的,制度管理是幼儿园管理幼儿的重要范本。
  下面就赶紧跟着爱汇网一起来看看关于民办幼儿园考勤制度的范本吧!民办幼儿园考勤制度篇1一、考勤部分:教师准时上班,早班7::15——16:30,晚班教师8:00——17:30(提前五分钟到岗);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当月累计时长1小时或者吃到早退三次,视为旷工半天处理,扣50元。
  请假、病假需提前告知单位领导批准,(病假及时电话通知园长,来园补交病假条。
  需出示医院病假条,事假未经园方批准视旷工处理。
  )病假一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每天的实际金额,及50%月考核奖(5天以上发本市最低工资)事假一天双倍扣除当月基本工资每天的实际金额,同时全额扣除月考核奖。
  (5天以上发本市最低工资)旷工一次扣除当月基本工资及考核,旷工两次以上,离职处理。
  二、教育教学部分:每周五必须制定下周计划,且在下午4点上墙,未按时完成者,每次扣除奖金5元,累积3次扣50元。
  按周计划和一日流程进行教学活动,检查发现未按计划执行者,每次扣除奖金10元,当月累计3次扣50元。
  每周五上交下周备课教案,未按时完成者每次扣除奖金5元,当月累计3次扣50元。
  每次课前做好教具准备,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教学,未按时按量完成者每次扣除奖金10元,当月累计3次扣50元。
  在教学活动中出现训斥、体罚、变相体罚现象,扣除当月考核。
  未按时按量完成园方分配的各项活动,每次扣除奖金10元,当月累计3次扣除50元。
  学习、回忆、教研及其他园方集体活动,迟到及未事先请假者扣10元,当月累计3次扣除50元。
  每月测评不达标班级,扣除班主任及副班主任考核。
  三、安全、护理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被抓伤、咬伤摔伤的,视其严重程度,一次扣5——20元。
  (承担医疗事故费)幼儿尿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或清理干净的,发现一次扣5元,家长投诉情况属实的,一次扣10元。
  幼儿进餐时,教师要在旁边指导或帮助幼儿掌握进餐的技能,培养文明行为习惯。
  严禁教师在一旁不闻不问,聊天或大声呵斥,更不能和幼儿同时进餐,若发现一次扣5元。
  因教师疏忽,遗失幼儿物品者,经家长投诉,每次扣除奖金10元,并作相应赔偿。
  工作失职,出了责任事故或差错(如幼儿走失、骨折、食物中毒等),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人做出相应的处理,扣除当月考核并赔付医疗费。
  四、卫生班级、包干区卫生不合格,一次扣除奖金5元,当月累计3次扣除20元。
  班级物品摆放不规范,每次扣除奖金5元,当月累计3次扣除20元。
  未按卫生保健要求消毒各项物品,每次扣除奖金5元,当月累计3次扣除20元。
  放学前,要仔细整理幼儿着装、面容(包括给幼儿洗脸、洗手、梳头),若家长投诉幼儿园照顾不周,一次扣10元,当月累计3次扣除50元。
  工资加上奖金和考核费本来就一千块,这么算下来,一个月能剩多少拿到手上?民办幼儿园考勤制度篇2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规范个人举办的幼儿园的管理,指导民办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镇幼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制度:一、民办园的管理 民办园实行统一管理。
  一是要加强对已办证民办园的规范管理;二是要把好民办园申办的初审关;三是加强对无证的非法园摸底排查并进行坚决打击、取缔。
  各民办园应自觉接受中心校的领导、管理和检查。
  二、民办园的园长、教师、保育员要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更新幼教知识,提高自身水平和能力。
  自觉接受各类人员培训。
  各类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资格,按规定时间应达到基本的要求。
  三、民办园应每年接受一次中心校和县教育局的年检,根据年检结果,给予晋升或降级。
  四、民办园的内部管理。
  1、民办园实行园长负责制。
  园长由举办者任命或聘任,也可由举办者担当,报教育局备案。
  园长在教育部门的领导下,依照有关规定负责领导全园工作。
  2、民办园应制订学年度工作计划,定期部署、总结和报告工作。
  每学年度末应向中心校报告工作。
  重要事项应随时报告。
  3、民办园应接受中心校、学前教育股、教育局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4、民办园要建立相应的档案。
  要建立工作人员花名册、幼儿花名册和其它统计表册,每学期向中心校报送一次统计表。
  5、要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教学工作制度、活动制度、安全制度、卫生制度、财务制度、家长会议制度、工作人员每年健康检查制度等制度的建设,并严格执行。
  五、民办园应突出抓好安全管理。
  要经常检查园舍和大型玩具的安全,发现园舍和玩具有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
  严禁用三轮车、农用车接送幼儿上下学。
  民办园要每日填好安全运行记载表,一日一查,一周一小结,一月一总结。
  民办园每月要填好安全隐患排查表上交中心校,中心校与民办园、民办园于各教师和工作人员要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并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六、民办园要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发生食物中毒、流行病流行时,举办者要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中心校和卫生部门。
  民办园每学期至少组织家长学习1—2次的食品及传染病知识,要留有纸质材料和过程性材料供中心校检查。
  七、民办园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每学期开学必上“安全第一课,学期结束要上假期安全课。
  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和自救能力。
  八、民办园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行体、德、智、美诸方面发展的教育,促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其涉及的内容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
  各领域内容相互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等方面的发展。
  九、民办园应充分尊重教育规律,积极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
  十、民办园要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根据有关规定,规范办园行为,自觉接受县教育局和中心校的指导、管理、监督和评估。
  十一、设置民办园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民办园的申报和设立必须符合布局的需要。
  (二)有固定安全的园舍。
  1、民办园应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环境无污染,无严重噪音,园舍坚固、安全、适用。
  儿童用房不应设在四层以上,与其他建筑物相连的必须有独立的出入口或疏散通道。
  民办园的园舍必须经过房屋鉴定部门为安全屋。
  生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4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9.2平方米。
  2、有幼儿活动室。
  确保每班一间,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要通风、干燥、光线充足。
  3、有与民办园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所,场地平整、安全、适用。
  人均不低于4平方米。
  民办园的所有园舍和活动场所都必须设置围墙和安全栅栏。
  4、有与民办园相适应的寝室、教师办公室、厨房和其它辅助用房。
  5、有供幼儿洗手的流动水源设备和适应幼儿使用的厕所或便具。
   6 、有符合标准、安全的桌椅和睡床,并做到一人一位,(三)有必要的基本设施。
  1、每个幼儿配备两巾一杯,有幼儿饮水用的流动盛水装置,并有幼儿的餐具、毛巾、茶具等消毒用的设施。
  2、有钢琴(风琴、电子琴)、电视机、录音机、VCD以及各类教学磁带、碟片等进行教育活动的基本设备。
  3、有1—2套以上大型户外活动玩具和人均2—4件供儿童游戏的各种玩具(包括桌面玩具和自制玩具)及存放柜。
  4、有供幼儿阅读的图书,人均10册以上,并有开放式的图书架。
  民办园的教具、玩具、图书等有教育意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
  桌面玩具要做到经常清洗。
  民办园应配备消防设备。
  (四)有合格的师资。
  1、民办园根据规模情况应设置圆长、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医务保健员、财会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2、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是: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守,身体健康。
  3、民办园圆长除具备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还应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并获得民办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目前暂时不具备资格的,通过培训,两年内必须达到相应的资格。
  4、民办园的教师除具备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还应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幼儿专业)毕业程度,或经教育部门考核合格。
  在圆教师,目前不具备教师和学历资格的,三年内要经过培训全部取得相应资格。
  5、民办园的保育员除具备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还应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学历水平,并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未经职业培训的,两年内必须接受至少一次职业培训。
  6、民办园的医务保健员要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200人以上的民办园应配有专职或兼职医生,200人以下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保健员。
  7、民办园的教师、工作人员与幼儿的配编比例一般为1:7。
  民办园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书。
  不健康者,有传染病、精神病者不得从事幼儿教育管理工作。
  有传染病和精神病史,但已经治愈的,必须有主治医院出具有效证明,方可从事幼教工作。
  8、举办者应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并按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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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幼儿园会计制度篇2

民办高校会计制度

    一、我国民办高校运用会计制度的现状

    民办高校究竟采用什么样的会计制度,《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均没有明确合理的规定。在实践当中,有些民办高校使用《高校会计制度》或《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有些甚至套用《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这样,就不利于民办高校的统一管理,阻碍民办教育的发展。

    由于民办高校采用的会计制度不统一,就造成民办高校在财务管理上的不科学和不规范。导致有关部门对民办高校的财务管理难以到位,不利于对民办高校财务会计的监管。加之民办高校的资金均来看民间,有些主管部门甚至缺失对其财务上的监管。民办高校如何选择会计制度已经迫在眉睫。

    20XX年8月18日,财政部发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该制度的颁布实施,从理论上结束了民办高校没有统一的会计制度的问题,解决了民办高校适用会计规范问题。而另一方面的矛盾又突显出来,那就是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核算口径不统一的问题,民办高校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公办高校适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这两种会计制度相差甚远。国家反复强调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一样享有同等待遇,同时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20年)》中又重新提到,足见国家对民办高校的重视程度,但单从会计制度上的确看不到丝毫“同等”,会计制度的不统一,使得政府对民办高校的指导和管理大打折扣,对民办高校的自身发展也是极为不利的。财政部会计司于20XX年公布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此征求意见稿只针对于公办高校,对于民办高校的会计改革却只字未提。

    二、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的异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学校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以及参加先进评选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同等权利。”从这一系列的规定中不难看出民办高校的性质理应与公办高校一样,是民办事业单位。但在具体的实践中,民办学校被纳入“民办非单位”进行法人登记,定性为“民办非单位”。

    两者差异具体体现在:

    1、主体差异。公办高校是国家开办的,属于事业单位,适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民办高校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开办的,注册类型通常为民办非单位,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然而民办高校也不完全“非营利”,《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其他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这里提到的“合理回报”就是民办高校与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不同之处。

    2、经费来源。公办高校的办学主体是国家,经费来源是国家财政拨款;民办高校的办学主体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办学经费来自民间。虽然政府有时也会向一些民办高校划拨少量的财政资金,但这些财政资金在经费支出中所占比例很小。另外,政府还会向民办高校划拨诸如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伙食补助、困难家庭补助等财政资金,此笔款项并非用于学校,而是发放给学生

    三、民办高校会计制度建设的设想

    (一)改变民办高校的法人属性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校长钟秉林曾说过:“民办高等教育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公办高等教育的一个补充”。根据1986年4月12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我国的法人机构包括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但是民办学校“民办非”的身份成为“第五类”法人。在税收上,许多地方将民办高校按照“”法人对待,很多民办高校被当地税务部门课以33%的所得税。另外,许多民办高校教师的养老保险都是按缴纳。笔者认为,民办高校的法人属性应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只有消除对民办高校的偏见,确立了其正确的法人地位,才能依法落实其应享受的平等政策待遇。

    (二)出台专属于民办高校的《民办高校会计制度》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颁布实施虽结束了民办高校没有统一的会计制度的问题,解决了民办高校适用会计规范问题。但民办高校终究不是民间非营利组织,他是可以要求合理回报的民办非单位,因此民办高校在使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时突显许多弊端:①会计科目的不适用,如“会费收入”是用来核算社会团体根据章程等的规定向会员收取的会费的科目,民办高校并无此项收入;②财务报表不能完整的反应民办高校财务情况,如所有者权益项下只有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两个科目,不能清晰的反映所有者投入和未分配利润。

    (三)统一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核算口径

    虽然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地位上平等,享受同等待遇。但两者适用的会计制度不同注定造成会计核算上的差别,做为民办高校的财务人员,深感在一些数据的统计上存在很大难度,如:教育部高等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提到的四项经费,由于核算口径的不一致,在统计时就存在很大难度,有些甚至无法统计;另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上报的一些报表,如《教育经费统计报表》中的一些数据是根据公办高校定制的,并未考虑民办高校的特殊性,因此有些数据统计起来难度很大,有些数据即使统计出来也不很准确。民办高校虽不能完全照搬公办高校会计制度,但就参照公办高校会计制度,使两者核算口径一致,这对民办高校的发展也是有好处的。

    四、结束语

    我国民办高校从出现至今历史很短,但发展速度之快是无法形容的,现如今民办高校也和公办高校一样,占据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虽然从根本上两者还是截然不同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各项制度的变革,两者终会趋于一致,但这需要时间,是一个漫长的循序渐进的过程。

民办幼儿园会计制度篇3

幼儿园会计制度


幼儿园会计制度(试行)

第一部分 说明

一、为加强禾田幼儿园财务管理工作,统一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经济活动,特制定《幼儿园会计制度》。

二、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四、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五、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省略其编号,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六、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七、本核算办法由两岸幼儿园(以下简称幼儿园)负责解释和修订。

八、本核算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试行。

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

一、资产类

◆1001现金

本科目核算幼儿园的库存现金。

1、幼儿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2、现金收支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银行提取现金,按照支票存根所记载的提取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将现金存入银行,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现金,按照支出凭证所记载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按实际收回的现金,借记本科目,按应报销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按实际借出的现金,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三)因其他原因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3、幼儿园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4、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一)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现金”科目;
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的部分,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现金”科目。

  (二)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借记“现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的部分,借记“现金”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幼儿园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银行存款

本科目核算幼儿园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

1、幼儿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正确地进行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结算,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2、银行存款收支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将款项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应收账款”、“捐赠收入”、“会费收入”等有关科目。

(二)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应付账款”、“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收到的存款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筹资费用”等科目。但是,收到的属于在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期间内发生的与购建固定资产专门借款有关的存款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在建工程”科目。

3、银行存款的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填制日期和依据分别如下:

 (一)采用支票方式。收款单位对于收到的支票,应填制进账单,并连同支票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给收款单位的收款凭证联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或根据银行转来由签发人送交银行的支票后,经银行审查盖章的收款凭证联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
付款单位对于付出的支票,应根据支票存根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付款凭证。

 (二)采用汇兑结算方式。收款单位对于汇入的款项,应在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时,据以编制收款凭证;
付款单位对于汇出的款项,应在向银行办理汇款后,根据汇款回单编制付款凭证。

 (三)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收款单位应当将汇票、解讫通知和进账单送交银行,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
付款单位应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汇票申请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如有多余款项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款时,应根据银行的多余款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

(四)以现金存入银行,应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交款回单及时编制现金付款凭证,据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向银行提取现金,根据支票存根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据以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

 (五)收到的存款利息,根据银行通知及时编制收款凭证。

幼儿园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度终了,幼儿园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幼儿园应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并定期对银行存款进行检查,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已经部分或者全部不能收回的,应当将不能收回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冲减银行存款,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幼儿园实际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1121应收账款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主要业务活动,应当向会员、购买单位或接受服务单位等收取的、但尚未实际收到的款项。

2、应收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应收账款时,按照应收未收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等科目。

  (二)收回应收账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款项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如果应收账款改用商业汇票结算,在收到承兑的商业汇票时,按照票面价值,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本科目。

3、幼儿园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检查,计提坏账准备。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按照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果已转销的应收账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
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当按照债务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幼儿园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1122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职工借款、应收保险公司赔款等。

2、其他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发生的其他各项应收、暂付款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回上述各项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幼儿园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计提坏账准备。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按照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金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果已转销的其他应收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
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进行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1131坏账准备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提取的坏账准备。

2、幼儿园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其可收回性,对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坏账损失并计入当期费用。当期应补提或冲减的坏账准备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当期应补提或冲减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本科目期初贷方余额

3、坏账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提取坏账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坏账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冲减坏账准备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坏账损失”科目。

 (二)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按照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如果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在以后期间又收回,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幼儿园已提取的坏账准备。

◆1141预付账款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预付给商品供应单位或者服务提供单位的款项。

2、预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因购货而预付款项时,按照实际预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收到所购货物时,按照应确认所购货物成本的金额,借记“存货”等科目,按照本科目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退回或补付的款项,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预付账款并不符合预付款项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按照预付账款账面余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3、幼儿园对其预付账款,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预付账款并不符合预付款项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先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然后再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4、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幼儿园实际预付的款项。

◆1201存货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在日常业务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或捐赠的,或者为了出售或捐赠仍处在生产过程中的,或者将在生产、提供服务或日常管理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资、商品等,包括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等。

2、本科目应当按照存货的种类和存在形式设置数量金额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3、存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存货在取得时,应当以其成本入账,具体如下:

  按照采购成本(一般包括实际支付的采购价格、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直接归属于存货采购的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幼儿园可以根据需要在本科目下设置“材料”、“库存商品”等明细科目。

 (二)存货在发出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或者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4、幼儿园的各种存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以及变质、毁损等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一)如为存货盘盈,按照其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二)如为存货盘亏或者毁损,按照存货账面价值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等后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按照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等,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按照存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存货实际库存价值。

◆1301待摊费用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开办费、装修费预付保险费、预付租金等。

2、幼儿园的待摊费用应当按照其受益期限在1年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当期费用。如果某项待摊费用已经不能使幼儿园受益,应当将其摊余价值一次全部转入当期费用。

3、待摊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待摊费用,如预付保险费、预付租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按照受益期限分期平均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当按照摊销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幼儿园各种已支出但尚未摊销的费用。

◆1501固定资产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固定资产的原价。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行政管理、提供服务、生产商品或者出租目的而持有的;

 (二)预计使用年限超过1年;

 (三)单位价值较高。

2、幼儿园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组织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组织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3、固定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包装费、运输费、交纳的有关税金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具体如下:

  1.外购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固定资产的其他支出(如运输费、安装费、装卸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如果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3.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所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捐赠收入”科目。

 (二)按月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应提取的折旧金额,借记“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三)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或者毁损,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时,按照所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照已提取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4、幼儿园对固定资产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实地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在期末前结账处理完毕:

 (一)如为固定资产盘盈,按照其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二)如为固定资产盘亏,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等后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按照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等,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按照已提取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5、幼儿园应当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6、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幼儿园期末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1502累计折旧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2、幼儿园应当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固定资产的成本。但是,用于展览、教育或研究等目的的历史文物、艺术品以及其他具有文化或者历史价值并作长期永久保存的典藏等,不计提折旧。

 (一)幼儿园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二)幼儿园应当按照固定资产所包含经济利益或服务潜力的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三)固定资产的价值、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等发生变更的,应当根据变更后的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寿命和净残值等,按照选定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四)幼儿园一般应当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
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
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应当提取的折旧总额,其中应当提取的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

3、累计折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应当计提的金额,借记“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幼儿园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

◆1509固定资产清理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因出售、报废和毁损或其他处置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价值及其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

2、固定资产清理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所处置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按照所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照已提取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二)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相关税金,按照实际发生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收回所处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应当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借记“其他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当按照被清理的固定资产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价值以及清理净收入(清理收入减去清理费用)。

◆1601无形资产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为开展业务活动、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且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2、无形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具体如下:

  1.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照所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捐赠收入”科目。

  3.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依法取得前,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按照应提取的摊销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1.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10年。

 (三)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无形资产,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或借记“其他费用”科目。

3、本科目应当按照无形资产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幼儿园已入账但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

二、负债类

◆2202应付账款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服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2、应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应付账款时,按照应付未付金额,借记“存货”、“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偿付应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确实无法支付或由其他单位承担的应付账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3、本科目应当按照债权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幼儿园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

◆2203预收账款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向服务和商品购买单位预收的各种款项。

2、预收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向幼儿园宝宝预收托费、学费等款项时,按照实际预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确认收入时,按照本科目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应确认的收入金额,贷记“提供服务收入”等科目,按照补付或退回的款项,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应当按照缴款人员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幼儿园向幼儿园宝宝预收的款项余额。

◆2204应付工资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等,不论是否在当月支付,都应当通过本科目核算。

2、幼儿园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考勤记录、工时记录、工资标准等,编制“工资单”,计算各种工资,并应当将“工资单”进行汇总,编制“工资汇总表”。

3、应付工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期末,应当将本期应付工资进行计提,如:

  1.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2.应当记入各项业务活动成本的人员工资,借记“业务活动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支付工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从应付工资中扣还的各种款项(如代垫的房租、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4、幼儿园应当设置“应付工资明细账”,按照职工类别分设账页,按照工资的组成内容分设专栏,根据“工资单”或“工资汇总表”进行登记。

5、本科目期末一般应无余额,如果应付工资大于实发工资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领取的工资余额。

◆2206应交税金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按照有关国家税法规定应当交纳的各种税费,如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

2、幼儿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3、应交税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如果发生了营业税纳税义务时,按照应交纳的营业税,借记“业务活动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纳营业税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果发生了所得税纳税义务时,按照应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纳所得税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果发生了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时,按照规定计算应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工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纳个人所得税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幼儿园尚未交纳的税费;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幼儿园多交的税费。

◆2208代管款项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收取的各种代收代支款项的实际发生,如餐费、园车费、保险费等。

2、代管款项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各项费用,支付款项时,借本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

(二)月末结转实际出勤餐费和园车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3、幼儿园应当根据具体代收代支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4、本科目期末余额,反应当期代收项目的盈亏。

◆2209其他应付款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等。

2、其他应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的各项应付、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支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核算当期发生的代收款项时,借记“代管款项”科目,贷记本科目;
支出代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付和暂收款项的类别和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项或者代收代支款项结余(亏损)。

◆2301预提费用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按照规定预先提取的已经发生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如预提的租金、保险费、借款利息等。

2、预提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按照规定预提计入本期费用时,借记“筹资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实际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应当按照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幼儿园已预提但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

三、净资产类

◆3101非限定性净资产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的非限定性净资产,即幼儿园净资产中除限定性净资产之外的其他净资产。

2、幼儿园应当在期末将当期非限定性收入的实际发生额、当期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和当期由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的金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

3、非限定性净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期末,将各收入类科目所属“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提供服务收入——非限定性收入”、“政府补助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投资收益——非限定性收入”、“其他收入——非限定性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将各费用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其他费用”、“所得税”科目。

 (二)如果限定性净资产的限制已经解除,应当对净资产进行重新分类,将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借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如果因调整以前期间收入、费用项目而涉及调整非限定性净资产的,应当就需要调整的金额,借记或贷记有关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4、非限定性净资产包含许多方面的内容,为了进行明细分类核算,有必要在“非限定性净资产”的一级会计科目项下设置二级甚至三级会计科目。建议设置“出资者投入”、“发展基金”、“合理回报”、“本年净资产”、“滚存净资产”等二级科目。其中:

(一)“出资者投入”核算学校在申请开办时,经法定验资认证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金额;

(二)“发展基金”核算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对“发展基金”的明确的法律规定提取。

(三)“合理回报”核算在章程中明确表明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根据决策机构的决议,实际应付给出资者的合理回报。

(四)“本年净资产”核算本年的净资产动态情况。年度末,将“非限定性净资产——合理回报”明细帐户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本年净资产”明细帐户。

(五)“滚存净资产”核算历年的滚存结余。年末,“非限定性净资产——本年净资产”的余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滚存净资产”明细帐户。

5、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幼儿园历年积存的非限定性净资产。

◆3102限定性净资产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的限定性净资产。如果资产或者资产的经济利益(如资产的投资收益和利息等)的使用和处置受到资源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设置的时间限制或(和)用途限制,则由此形成的净资产即为限定性净资产。

  本制度所称的时间限制,是指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幼儿园在收到资产后的某一时期或某一特定日期之后才能使用该项资产;
本制度所称的用途限制,是指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幼儿园将收到的资产用于某一特定的用途。

 幼儿园的董事会、理事会或类似机构对净资产的使用所作的限定性决策、决议或拨款限额等,属于幼儿园内部管理上对资产使用所作的限制,它不属于本制度所界定的限定性净资产。

2、幼儿园应当在期末将当期限定性收入的实际发生额转为限定性净资产。

3、限定性净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期末,将各收入类科目所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政府补助收入——限定性收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如果限定性净资产的限制已经解除,应当对净资产进行重新分类,将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

 如果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幼儿园在特定时期之内或特定日期之后将限定性净资产或者相关资产用于特定用途,该限定性净资产应当在相应期间之内或相应日期之后按照实际使用的相关资产金额或者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金额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三)如果因调整以前期间收入、费用项目而涉及调整限定性净资产的,应当就需要调整的金额,借记或贷记有关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幼儿园历年积存的限定性净资产。

四、收入费用类

◆4101捐赠收入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所取得的收入。

 幼儿园因受托代理业务而从委托方收到的受托代理资产,不在本科目核算。

2、幼儿园的捐赠收入应当按照是否存在限定区分为非限定性收入和限定性收入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如果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时间限制或者(和)用途限制,则所确认的相关收入为限定性收入;
除此之外的其他所有收入,为非限定性收入。

3、幼儿园接受捐赠,应当在满足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捐赠收入。

4、捐赠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接受的捐赠,按照应确认的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存货”、“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限定性收入”或“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

  对于接受的附条件捐赠,如果存在需要偿还全部或部分捐赠资产或者相应金额的现时义务时(比如因无法满足捐赠所附条件而必须将部分捐赠款退还给捐赠人时),按照需要偿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二)如果限定性捐赠收入的限制在确认收入的当期得以解除,应当将其转为非限定性捐赠收入,借记本科目“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

 (三)期末,将本科目各明细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借记本科目“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借记本科目“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

5、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301提供服务收入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根据章程等的规定向其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包括学杂费收入、医疗费收入、培训收入等。

 一般情况下,幼儿园的提供服务收入为非限定性收入,除非相关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限制。

2、幼儿园应当在满足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提供服务收入。

3、提供服务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提供服务取得收入时,按照实际收到或应当收取的价款,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照应当确认的提供服务收入金额,贷记本科目,按照预收的价款,贷记“预收账款”科目。在以后期间确认提供服务收入时,借记“预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如果存在限定性提供服务收入,应当贷记本科目“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借记本科目“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如果存在限定性提供服务收入,则将其金额转入限定性净资产,借记本科目“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

4、本科目应当按照提供服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5、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401政府补助收入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因为政府拨款或者政府机构给予的补助而取得的收入。

2、幼儿园的政府补助收入应当按照是否存在限定区分为非限定性收入和限定性收入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如果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时间限制或者(和)用途限制,则所确认的相关收入为限定性收入;
除此之外的其他所有收入,为非限定性收入。

3、幼儿园应当在满足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政府补助收入。

4、政府补助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接受的政府补助,按照应确认的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限定性收入”或“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

 对于接受的附条件政府补助,如果幼儿园存在需要偿还全部或部分政府补助资产或者相应金额的现时义务时(比如因无法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而必须退还部分政府补助时),按照需要偿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二)如果限定性政府补助收入的限制在确认收入的当期得以解除,应当将其转为非限定性捐赠收入,借记本科目“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

 (三)期末,将本科目各明细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借记本科目“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借记本科目“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

5、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901其他收入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除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等主要业务活动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如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存货盘盈、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无形资产处置净收入等。

  一般情况下,幼儿园的其他收入为非限定性收入,除非相关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限制。

2、其他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举例如下:

 (一)现金、存货、固定资产等盘盈的,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借记“现金”、“存货”、“固定资产”、“文物文化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如果存在限定性其他收入,应当贷记本科目“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

 (二)对于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对于无形资产处置净收入,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本科目。

 (四)确认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在非货币性交易中收到补价情况下应确认的损益,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六)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如果存在限定性的其他收入,则将其金额转入限定性净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

3、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收入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101业务活动成本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为了实现其业务活动目标、开展其项目活动或者提供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2、如果幼儿园从事的项目、提供的服务或者开展的业务比较单一,可以将相关费用全部归集在“业务活动成本”项目下进行核算和列报;
如果幼儿园从事的项目、提供的服务或者开展的业务种类较多,幼儿园应当在“业务活动成本”项目下分别项目、服务或者业务大类进行核算和列报。

3、幼儿园发生的业务活动成本,应当按照其发生额计入当期费用。

4、业务活动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的业务活动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存货”、“应付账款”等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借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5、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201管理费用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为组织和管理其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幼儿园董事会(或者理事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经费和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社会保障费、离退休人员工资与补助,以及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无形资产摊销费、存货盘亏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因预计负债所产生的损失、聘请中介机构费和应偿还的受赠资产等。

2、幼儿园发生的管理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按其发生额计入当期费用。

3、管理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现金、存货、固定资产等盘亏,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按照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扣除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等后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等,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按照已提取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相关资产科目。

 (二)对于因提取资产减值准备而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冲减或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借记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提取行政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四)无形资产摊销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五)发生的应归属于管理费用的应付工资、应交税金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应交税金”等科目。

 (六)发生的其他管理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七)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

4、本科目应当按照管理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幼儿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编制管理费用明细表,以满足内部管理等有关方面的信息需要。

5、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301筹资费用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为筹集业务活动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幼儿园获得捐赠资产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应当计入当期费用的借款费用、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等。

  幼儿园为了获得捐赠资产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举办募款活动费,准备、印刷和发放募款宣传资料费以及其他与募款或者争取捐赠有关的费用。

2、幼儿园发生的筹资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按其发生额计入当期费用。

3、筹资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的筹资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发生的应冲减筹资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借记“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借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当按照筹资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5、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401其他费用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发生的、无法归属到上述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或者筹资费用中的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无形资产处置净损失等。

2、幼儿园发生的其他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按其发生额计入当期费用。

3、其他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的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二)发生的无形资产处置净损失,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本科目。

 (三)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借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当按照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5、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三部分 会计报表格式

编 号   会计报表名称   编制期

   会民非01表 资产负债表 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会民非02表 业务活动表 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会民非03表 现金流量表 年度报告

第四部分 会计报表附注

  幼儿园的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披露以下内容:

 (一)重要会计政策及其变更情况的说明;

 (二)董事会(或者理事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成员和员工的数量、变动情况以及获得的薪金等报酬情况的说明;

 (三)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说明;

 (四)资产提供者设置了时间或用途限制的相关资产情况的说明;

 (五)受托代理业务情况的说明,包括受托代理资产的构成、计价基础和依据、用途等;

 (六)重大资产减值情况的说明;

 (七)公允价值无法可靠取得的受赠资产和其他资产的名称、数量、来源和用途等情况的说明;

 (八)对外承诺和或有事项情况的说明;

 (九)接受劳务捐赠情况的说明;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说明;

 (十一)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三部分会计报表及有关表式

(一)相关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业务活动成本表、伙食收支盈亏表、车费收支盈亏表

(二)表式

采购单、入库单、出库单、物资盘存表

1、采购单

目前大多数食堂采购原料时欠款及售菜人当时不开具发票现象,为正确规范核算食堂的盈亏情况,采购人可先填制采购单,凭采购单进行验收。采购单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验收人留存联,第三联交会计,作为入账依据,第四联先由采购人保留,待开具发票后作为发票附件报销,采购人员应及时向财务报账,原则情况下不得超过5天,每月5号前,必须把上月账单报销完毕。

2、入库单

采购人将购入的伙食原料连同发货票一并交原料保管员进行验收入 库,保管员填写入库单,一式两份。

一份保管员凭单记库存物资数量金额明细账,一份附发票后到会计处报销入账。

3、出库单

出库单应由厨房负责人填写,一式三份,交领料人去仓库领料。一 份领料人带回作为物资进入食堂的依据,一份保管凭以记账,保管员按物资分类定期汇总,做好“发出物资汇总表”,并报会计处进行记账。

4、物资盘存表

仓库保管员,必须严格执行物资验收、进出库制度。日常发出物资成 本根据账面数量和金额来计算。物资的实有数和账面数应定期进行核对,保证账实相符。同时仓库保管员记录的库存物资明细账与会计记录的库存物资金额账应定期进行核对,保证账账相符。

民办幼儿园会计制度篇4

以下是详细的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
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的关系。

第3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
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
加强核算,提

民办幼儿园会计制度

民办幼儿园在我国的幼儿园类型中占有绝大部分,民办幼儿园为规范财务行为,加强会计管理等各项工作,如何制定相应的会计制度呢?以下整理的民办幼儿园会计制度的详细范本,可供参考。
为本园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促进幼教事业的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幼儿园自身特点,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
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园内经费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
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
对幼儿园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幼儿园财务状况。
一、关于财务管理体制
1、园长要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全面负责。
2、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幼儿园财务活动在园长的领导下,由上级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没有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集中管理,分园核算的体制。园内设会计、出纳各一名,记流水帐,在园长领导下,管理园内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帐。
3、幼儿园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有权参与本单位经费编制计划、签订经济合同等有关财务活动,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及财产保管等情况。
二、单位预算管理
幼儿园应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每学期的经费预算。
1、编制方法:
收入预算:应考虑幼儿园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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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详细的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
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的关系。

第3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
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
加强核算,提
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根据幼儿园本身财力可能、幼儿园正常教育活动和发展计划,妥善安排其他各项必需支出。
2、预算编制的审批:
每学期初各幼儿园园务领导小组成员商讨通过将本学期的经费预算情况作详细安排。(人员工资,大型维修及设备,日常开支),报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并备案。重大事件需调整预算经通过园务领导小组讨论并上报批准。
三、收入管理
1、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拨入预算经费,如:工资等),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捐资助学、固定资产出租、利息、兴趣班收入等)。直属园的捐资助学费应统一使用教育局收据开具,款项解入教育局帐户经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2、各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幼儿园收入帐户,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四、支出管理
1、幼儿园支出是指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内容包括: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修缮费、业务费、设备费、其他费用等。
2、幼儿园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规章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另附),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幼儿园结合本园情况规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按预算正常执行,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
对于大型的维修及设备购置应预先经园务小组协商签字,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方可支出执行。
幼儿园应加强工程项目的预算,把好质量管理等环节,防范决策失误等有关舞弊行为。工程结束后,报请审计部门审定,工程款项由局与施工单位核算。
对于因种种原因需暂时冻结的资金应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解冻之后方可使用,不得擅自提前使用。
五、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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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
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的关系。

第3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
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
加强核算,提
幼儿园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
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及应收、暂付款、借款、存款等。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①对货币资金收支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应相互制约,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②审批人应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
③幼儿园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按照提交用款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办理支付等程序执行。会计、出纳应按签字齐全、票据规范、支出合理等认真复核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
④单位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中决策和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单价满1000元或一次性支出满2000元的设备或维修项目)。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的行为。
⑤对于大额的支出应使用转帐支票,不得以现金直接支付。
⑥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
⑦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⑧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严禁收款不入帐。
2、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幼儿园应根据: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结合本园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明细目录。
幼儿园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些全面的清查盘点,一般的报废、转让经园务领导小组批准后核销,大型、贵重的设备应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核销。
六、代管款管理
幼儿园的代管款包括代办费,伙食费。幼儿园应对代办费、伙食费进行独立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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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
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的关系。

第3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
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
加强核算,提

1、代办费:幼儿园应严格按有关教育局规定收取代办费金额,并严格控制代办费的支出项目,严禁支列无关的费用,代办费应每学期结算支出明细,向家长公布、清退余款。
2、伙食费:幼儿园应按标准(65元/月.生)收取幼儿伙食费。支出幼儿一餐两点、净水、餐后水果及食堂使用的水电煤气费等其他成本。
应根据制定的带量食谱采购每日食品,严格控制采购的量。
不得在幼儿伙食费中列支无关的内容。
教师伙食应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单独建帐,保证幼儿伙食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幼儿伙食费。
食堂应建立物品进库、出库、每日过秤记录,每月进行盘库。
幼儿园应建立公示制度。每日公布购菜明细,每月公布伙食费使用明细及库存情况,接受家长监督。
七、财务清算
幼儿园发生划转、撤并或园长、主管会计离任、外调时,应进行幼儿园财务清算。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对园内的财务、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做好移交,接收的交接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遗留问题。
八、财务报告
1、各幼儿园应根据每月经费的作用情况,编制月财务报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对于一些财务变动情况及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应附说明,对于存在的问题应提出改进措施。
2、学期末应对本学期收支情况进行财务分析,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及大型维修、设备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并与制定的预算作对应比较。
九、财务监督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幼儿园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各幼儿园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
2、幼儿园的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各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经济活动不同的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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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详细的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
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的关系。

第3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
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
加强核算,提
3、幼儿园的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4、中心会计定期对所辖幼儿园进行财务指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十、未尽事宜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作出审批后方可执行,严禁自作主张。
十一、本管理细则自年月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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