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局食品安全上半年总结(篇一)(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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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局食品安全上半年总结(篇一)(完整)

工信局食品安全上半年总结(篇一)3篇

第1篇: 工信局食品安全上半年总结(篇一)

2016年上半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食品安全的文件精神,结合宜昌市商务局相关实施方案的要求,**市商务局2016年上半年认真开展了全市以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酒类及肉制品为重点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目前已完成了自查整改和对部分企业的集中整治,现将其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肉品安全基本情况。商务局与**市教育局联合与全市79所中小学及8家规模较大的餐饮企业签定了《**市肉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学校集体食堂与餐馆采购的猪肉必须100%来自**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严格执行进货索票要票制度,即学校与餐馆采购肉品时,必须向销售方索取肉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有效票证,相关执法部门检查时,学校与餐馆应主动配合、提供肉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有效票证;
学校与餐馆在采购肉品过程中,发现定点屠宰企业销售的肉品质量有问题时,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层层签定责任状以来,通过对肉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把关,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出厂肉品合格率100%,无害化处理100%;
全市宾馆饭店、学校经营食堂的肉品100%来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没有发生一起肉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酒类流通安全基本情况。根据(国办发[2016]12号)和国家质检局、商务部等七部门《关于联合开展打击假冒侵权酒类产品专项集中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依照商务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的通知》(商运字[2016]68号)的通知精神和湖北省商务厅鄂商运通[2016]27号文件要求和部暑,**市商务局从2016年5月下旬开始,以白酒、葡萄酒为重点品牌,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市酒类流通领域重点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现有酒类经营者已登记备案家数达到1206家,其中,酒类批发企业47家,酒类零售企业1159家,生产企业3家。上传到湖北酒业管理信息网上的备案登记数达1206家,占比100%;
目前我们共领取各类《随附单》累计13件,650本,32500份。本次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累计347人次,检查销售单位1323家,检查餐饮单位29家,检查进口商2家。在检查酒类登记备案中,发现有1023家单位未办理酒类登记备案;
在《随附单》专项检查中,发现有33家批发企业未领用,有1039家零售企业未索取《随附单》,占比相当大。市商务局组织召开各乡镇经贸办主任或分管副镇长会议,学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规及相关文件,培训登记备案的注意事项及其方法,分乡镇分解任务,逐一落实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各自辖区内的酒类经营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登记备案。对全市较大的批发企业和生产企业进行了重点抽查,在这些企业中对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加以规范。加大宣传力度,除了在本局及三峡**网站刊登酒类流通登记备案的意义、作用、程序、办法等信息外,还通过广播、电视和本系统的文艺表演团队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多种方式宣传,向公众及全市所有酒类经营者送、发宣传资料2000多份。

  (三)屠宰规划落实情况。根据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16)》的通知精神,及时科学地制定了配套实施方案。落实重点主要在强化科学布局屠宰定点,扶优壮强,采取坚决措施,果断淘汰落后产能,关停规模小、设施差、管理混乱的定点企业,做到宁少勿乱。按照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计划到2016年关停手工操作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3家,到2016年累计关停7家。对符合定点屠宰设置规划,达到定点条件和标准的定点屠宰厂(场),推动其在屠宰加工、肉品品质检验、冷链设施、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等方面进行升级改造,严格执行屠宰操作和同步检验等制度;
督促其建立肉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可追溯体系;
实现规模化、低成本扩张,通过多种方式,促进集中合并。积极支持、引导撤并的定点屠宰场和小型屠宰场点融入大型屠宰企业的生产、加工、配送和销售等供应链管理体系,转为其购销网点和分割配送点,妥善解决当地农民散养猪的收购和肉品供应问题。鼓励生猪定点屠宰厂(场)采用“厂场挂钩”、订单生产以及建设生猪养殖基地等方式,扩大协议养殖或自养生猪规模;
支持屠宰加工、肉类配送企业发展肉品分割配送中心,配置冷链设施,创建鲜肉品牌,扩张品牌肉连锁销售网络。

  (四)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情况。主要是在屠宰环节上把好“三关”,建好“四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补贴损失到位。“三关”即生猪进场关(坚持鉴别生猪来源,标注耳标,便于追踪问题源)、肉品质量检验关(凡发现有黄疸、高耳、蓝耳等病症肉品,一律登记在案)、生猪产品出厂关(对记录在案的各种问题猪肉和生猪分类处理,不允许流入市场),病死猪坚持无害化处理;
四帐即生猪进场台账、生猪出场台账、肉品品质检验台账、无害化处理登记台账。

  二、主要工作特色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肉品安全整治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关系政府的形象和声誉,为了确保整顿工作扎实展开,**市商务局及时召开会议,强调按照国务院和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各方联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三个形成”:一是形成共识。肉品质量安全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全市上下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效益、质量就是形象”的共识,抓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强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形成合力。肉品质量安全涉及生产、生活方方面面,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全社会必须形成和强化“政府重视质量、部门监管质量、企业提升质量、社会关注质量”的工作合力,通过市政府发挥主导职能、商务部门主动加强监管、广大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成为质量提升主体、全社会强化监督主力作用,有效提升全市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三是形成声势。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群众举报监督的作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整治浩大声势,曝光典型案件,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整治良好舆论氛围。建立私屠滥宰以及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违法违规经营举报信息制度,设立举报电话0717—4506385。

  (二)认真制定方案,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通过多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调查摸底,对全市现有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企业进行了排查和登记造册,掌握面上基本情况。目前全市现有生猪屠宰场16家,其中1星级1家。为了加强对相关企业及个体经营户的管理,我们首先制定并下发了《**市商务局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枝商发【2016】7号)文件。2016年3月28日召开了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会议,组织相关企业学习我局制定的一系列肉品安全保障制度:一是生猪进场验收制度、检验检疫制度、肉品质量管理制度、肉品出场验收制度。二是索证索票制度和肉品质量可追溯制度。三是各种台账制度,各种原始记录。四是肉品质量保障措施。

  (三)交叉检查屠宰企业及销售环节   为确保制度的落实与兑现,市商务局与市内16家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签定了《**市肉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要求生猪定点屠宰场(厂)负责人对屠宰加工环节负责,确保出厂肉品检疫检验合格。建立肉品购销台帐,完善肉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严禁屠宰加工病死猪肉;
严禁在屠宰过程中对猪、牛、羊注水流入市场销售;
严禁使用瘦肉精、硝基呋喃和抗生素。严格执行肉品屠宰检验制度。做到没有配戴耳标和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不进厂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未加盖检验证章、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品不出厂销售,有害肉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要承担屠宰厂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体系所需相关信息的报送责任。发现未经检疫或来源信息不完全的生猪,有义务及时报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处理。加强生猪屠宰现场管理。必须要有经考试合格专兼职肉品品质检验员,对肉品质量负责检验;
必须严格场内消毒管理,防止病菌侵蚀肉品;
不断更新设施设备,逐步推行机械化屠宰。健全和完善畜禽定点屠宰日常管理规范,建立肉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四)监督检查重点消费环节的肉品安全   **市商务局还与**市教育局联合与全市79所中小学及8家规模较大的餐饮企业签定了《**市肉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学校集体食堂与餐馆采购的猪肉必须100%来自**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严格执行进货索票要票制度,即学校与餐馆采购肉品时,必须向销售方索取肉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有效票证,相关执法部门检查时,学校与餐馆应主动配合、提供肉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有效票证;
学校与餐馆在采购肉品过程中,发现定点屠宰企业销售的肉品质量有问题时,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层层签定责任状以来,通过对肉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把关,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出厂肉品合格率100%,无害化处理100%;
全市宾馆饭店、学校经营食堂的肉品100%来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没有发生一起肉品质量安全事故。

  (五)创新方法,大力整治   严格落实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做到“两查”:一是查酒类经营者是否按规定办理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
二是查酒类经营者是否存在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买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等情况。全面推进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落实。主要是开展“五查”:一查酒类批发经营者(含连锁企业配送中心)购进和批发销售酒类商品时,是否索取和开具了酒类流通随附单;
二查酒类零售经营者购进酒类商品时是否索取了酒类流通随附单;
三查酒类经营者是否存在重复使用、转借、代开、伪造和买卖行为;
四查酒类经营者填写是否详细、真实记录了酒类商品流通信息;
查酒类经营者是否妥善保管《随附单》,建立台账,严格管理。对未按要求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酒类经营者,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记录在案,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没有酒类流通随附单的酒类商品,补办“随附单”手续后再上市销售。严肃查处假冒侵权违法行为。我们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酒类商品假冒侵权违法行为开展联合督导检查。以备案登记和随附单制度等检查为切入点,与酒类生产企业加强联系,检查酒类经营者是否有假冒侵权行为。根据举报、投诉定向开展检查。通过检查加强酒类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管理。完善酒类流通管理长效监管机制。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强化酒类流通监管力量,建立持久、可行的监管制度;
积极争取政府和各乡镇工办的支持,解决酒类流通管理中的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问题。积极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在酒类流通行业中的应用;
在行业内开展酒类流通信用体系和“放心酒”示范店建设,建立健全酒类行业自律约束机制。加强酒类经营者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及时调查处理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查处、取缔私屠滥宰黑窝点3个,执法人员将病猪狗和已屠宰、加工肉品连同某些加工用品一起,浇上柴油进行焚火烧毁后深埋,实施了无害化处理。对全市屠宰企业抽查了5家,对全市16家定点屠宰企业实行了严格的全面考核,并逐一打分,当场宣布考核结果。其中,合格的2家,限期整改的12家,拟取消2家。同时我们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商务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及时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六)严格实施定点屠宰考核评价   根据商务部关于《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省商务厅关于《湖北省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商秩通[2016]2号)、宜昌市商务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通知》(宜商贸[2016]13号)等文件精神,市商务局制定了《**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生产经营考核评价办法》,以“枝商发【2016】7号文件下发到相关单位。4月份以来,市商务局对全市16家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进行审核清理,重点对这16家企业从资质、设立、场所、水源、布局、设备、运输、无害化处理、操作程序、检验和质量追溯等方面进行认真检查,企业自查后经**商务局初查,合格后上报宜昌市商务局复核确认资格。目前全市有4家合格,12家需要从增加环保设施、屠宰设备、改善管理等方面进行整改。

  三、存在问题   生猪屠宰管理虽然整体效果不错,但也存在发展不平衡、基层行动滞后、一线执法力度不够,舆论宣传力度不够,协调配合不到位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予以解决。生猪屠宰管理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惠及民生的系统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不断推向深入,确保肉品质量安全。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率低。城区批发经营者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率仅%,零售(含餐饮、酒吧等娱乐业)经营者索取和保存酒类流通随附单仅%,也是远远达不到批发、零售经营规定占比目标,下阶段需要加大力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还需增强打击力度,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逐步建立和完善酒类流通管理的各项制度,达到专项整治的目的。从而使全市酒类流通领域备案登记和溯源制度正规化、规范化,步入良性循环。

  四、建议   食品安全整顿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惠及民生的系统工作,今后在宜昌市商务局、宜昌市食安办和**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地开展生猪屠宰和肉品安全整治:
  一是加大工作力度。将继续集中精力抓专项整治,要按照“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的四定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目标,加快落实。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全面检查、随机抽查,同时对一些重点区域要加大督查力度,进一步巩固前段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要加快查处案件的后续处理。

  三是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共同分析,加强执法配合,不让违法者有机可乘,加强一致对外的协调。

  四是加强专项整治政策调研。通过实地考察和座谈等形式,了解一些情况和问题,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予以推广。

  五是加强舆论宣传。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推进情况加大宣传,对那些好的企业、好的做法和生猪屠宰、肉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典型重点宣传。

第2篇: 工信局食品安全上半年总结(篇一)

工信局上半年双创工作总结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1.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作为企业技改创业投资备案部门,我局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从资金引导、工商登记、税收优惠等各方面进一步为广大企业主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针对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创业投资,我局一是积极做好招引对接、政策咨询和产业指导,用活用足各级创业引导基金;
二是全面拓展“招才引智”内涵,以软硬件条件吸引县内外创业人才落地创业。

2.聚焦重点产业跨越发展。我局重点支持创业投资和股权融资资本向我县机电制造首位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食品加工等主导产业汇聚,推动资本输出与技术引进、股权并购与管理创新同步,实现企业从外延到内涵的全面提升,争取更多高新技术企业尽快挂牌上市。

3.强化服务促推工业发展。一是坚持和完善工业经济运行月报制及工业运行月度会商制,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工业的监测,把握运行态势,及时发现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二是对南方水泥等重点规上企业和在建重点项目,加大安商服务力度,实施精准帮扶,由县四套班子领导带领挂点责任单位,深入企业走访,帮扶企业发展。三是积极做好企业奖励政策工作。做好了全县工业发展奖项XX年度企业奖励资金发放及XX年度申报工作,其中XX年度奖励资金共计230.3万元,惠及企业33家;
做好了联纲电子等45家园区工业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奖励申报奖励工作,奖励资金高达1546万元,大大提高了企业做大做强的积极性。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创新创业政策有待完善。目前,我县工业有创新创业相关政策,但较为分散、多头管理,各相关部门落实本行业政策存在一定差距,政策优势没有充分发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政策。加快工业创新创业相关政策整合,完善创新创业硬件扶持、税收减免、财政奖励、金融支持等措施,做到政策落实全面,充分发挥政策优势。

2.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将企业服务、项目服务、技改备案等各项推动创新创业发展的服务再细化,全程跟踪服务,推进创新创业发展。

3.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发展环境。贯彻落实省市县降成本优环境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发挥“财园信贷通”、“小微信贷通”等融资平台作用,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大企业精准帮扶工作力度,宣传国家、省、市、县振兴经济政策,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切实为企业解决困难问题,助推项目建设与企业发展。

第3篇: 工信局食品安全上半年总结(篇一)

根据市食办统一部署与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现将我办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管理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构建食品安全责任网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我办成立由办事处主任彭跃刚任组长,副主任邱培宁任副组长,办事处各大办公室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并下设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分管领导邱培宁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各行政村主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村卫生室负责人分别兼任食品安全协管员、宣传员、信息员,明确职责、各司其职。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上半年,我办以食品安全宣传周为契机,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走到街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一是在办事处政务公开栏设置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专栏;
二是在人口较为密集处设置固定大幅宣传标语;
三是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四是印制食品安全手册份及食品安全知识问答各300余份发给过往行人,让广大群众了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同时也普及居民的食品安全知识。
三、明确目标,加大整治
一是实行动态监控机制。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预防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我办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餐饮业、各单位食堂就餐饮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件逐一检查,及时查缺补漏,指导到位,对未达到要求的,现场签发告之书,要求限时办理相关手续;
农村集体聚餐,年初及时兑现去年信息报送奖励,截止日前,我办已上报农村集体聚餐信息37例。
二是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查。重大节日期间,我办提前安排落实节日值班人员。对街道区域内餐饮店、商店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餐饮单位的卫生设施、持证情况和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检查表明,个别餐饮单位存在问题,如加工操作场所简陋,食品处理区生熟不分混在一起,防蝇防尘设施缺少等等,根据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三是开展校园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上半年,我办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和3所幼儿园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专项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食堂的除“四害”设施落实情况、餐饮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食品的来源索证索票以及菜肴留样;

四是加强沟通协调能力建设。6月份,办事处食安办分管领导及经办工作人员参加了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表彰及业务培训活动,截止日前我办境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2014年上半年来我办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新形势下的食品安全工作任重道远,责任重于泰山。下半年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建设,强化职责意识。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不能放松的工作,乡村两级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切实为民办实事,保障人民群众生

活安全,对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营造宣传声势,扩大宣传覆盖。积极探索食品安全宣传新的有效途径,利用村级力量和宣传园地,拓宽宣传阵地,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发。同时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教育,创新宣传形势,让更多的人来参与食品安全宣传。
三、加强队伍建设,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经常性组织开展“四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学习,积极配合河沥市场监管所开展普查及监管工作,为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夯实基础。
总之,下半年,我办将积极主动配合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河沥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好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倍努力,切实履行监督职,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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