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南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现状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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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南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现状及对策研究

南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现状及对策研究3篇

第一篇: 南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现状及对策研究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相关研究——泉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和保护

摘 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被视为是旅游资源的一种重要形式,对此进行旅游开发现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独特的人文艺术魅力,同时兼有很大的文化价值,通过旅游活动的介入后不仅能够形成高品级、较强旅游吸引力的旅游产品,还可一定程度地提升旅游开发的层次。

需要指出的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中,应该在遵循遗产保护原则的前提之下,选择合适的载体,采用正确的开发模式,这样才能设计出独具特色和创意的相关旅游产品, 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

然而,在我国从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封闭性社会成为开放性社会的种种转型过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有些甚至逐渐消亡。面对这样严峻的现实情况,本文探究了在旅游开发、保护介入后,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得到的更进一步、更深一层的发展。

本文以泉州为例,从游客体验的视角出发,阐述了泉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式旅游开发的重要意义与其可行条件,同时指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和在传承中所存在的问题。继而,对旅游开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这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辨证分析,在此基础上得出了旅游开发与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结论。。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有的甚至已经消失或行将消失。

时至今日,人们更加注重“人与自然和谐”,越来越热衷于回归自然、回归自我的旅游,而文化遗产旅游作为一种“高品位”的旅游产品,已成为一种高质量回归历史的必需性的社会生活组成部分。

伴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一大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地方发展旅游的良好平台。反过来,旅游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也具有推动作用。近几年来,政府、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越来越重视。

可见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与保护尤其重要。

1.2 课题研究的意义

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相比较,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原始性和真实性,而物质文化遗产则随着时代的发展往往会出现可变性、可转化性。可变性或可转化性的东西是不能相信的,是不能够代表或者说明历史的。而且非物质文化遗产,越是古老越有价值,越是古老越是深奥。越是巧妙,技术性越强,工艺性越高。所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保护历史,保护历史就是保护自己的国家、自己的民族、自己的家园。

而针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与发展现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向市场,进行适度的旅游开发便成为目前公认的一种有效的保护方式。以旅游业的发展带动保护工作的更好开展保护和传承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也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

保护和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弘扬传统文化、保持民族文化个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资源借助旅游加以开发、利用与发展,这将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适应现代社会并得以发展的重要途径。

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概念和范围

2.1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文化遗产,是指人类在历史活动中遗留或保存下来的精神财富与物质财富。它包括两个方面:即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由于它基本上属于精神文化和方式文化,因而往往容易被人忽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①。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智慧和人类杰作的突出样品”,蕴含着一个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体现一个民族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也体现着该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其智慧的结晶,也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

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和文化意识载体,也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相对于有形文化遗产而言的,是人民群众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创造的,主要指世界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是连结民族情感纽带、增进民族团结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也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前提。

2.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界定

2.2.1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

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并于同年10月通过了《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明确规定,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定义来自《关于保护传统文化与民间创作的建议》,即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定义其实就是民间创作的定义[1]。经过多年的努力, 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最终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以下简称《公约》)②。《公约》的名称直接使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概念,《公约》第二条还明确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同时,公约只考虑符合现有的国际人权文件,各群体、团体和个人之间相互尊重的需要和顺应可持续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2.2.2 国内有关规定

自从1998年起,文化部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开始在对国内外立法调研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草案)。而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公约》后,法律草案的名称即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③。根据《公约》的宗旨,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并在《意见》附录1《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请评定暂行办法》的第二条中进一步扩展了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

2005年12月,国务院又颁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其中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从我国地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看,最具代表性的是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于2006年9月27日通过的《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其第二条对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列举式和概括式相结合的规定。具体表述为: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

(1)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

(2)传统表演艺术和民间美术;

(3)传统礼仪、节庆、庆典以及竞技、游戏等民俗活动;

(4)传统手工艺技能;

(5)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

(6)与第(1)、(2)、(3)、(4)、(5)项相关的资料、实物和场所;

(7)其他需要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2.3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口头传统,即文学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
传统表演艺术;
民俗活动、礼仪、节庆;
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
传统手工技艺技能;
以及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社会性、多元性、活态性、民族性、本土性、整体性等特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等具有社会进步性的活态文化遗产。其表现形式包括:

(1)民间文学艺术(如口头相传的神话、传说、史诗、诗歌;
民间表演艺术,如民间音乐、传统戏剧、民间舞蹈、曲艺等;
民间美术等);

(2)民间传统知识及实践(如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学、杂技与竞技)、传统民俗民风;

(3)文化空间;

(4)其他需要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其中,所谓“民间文学艺术”是指在某一国家领土范围内可认定由该国国民或种族群落创作的、代代相传并构成其传统文化遗产之基本组成部分的全部文学、艺术与科学作品。其形式包含在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习俗、工艺美术、建筑及其他艺术之中。

“民间传统知识”是指特定民族在其生活的特定地域内经长年积累、总结和完善而形成的有特性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包括传统或基于传统的文学艺术和科学发明、发现及其他一切来自产业、科学、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活动,传统的或在传统基础上的革新和创造成果等。“传统民俗”是指一个地区或民族的传统习惯,或一个地区或民族表现出来的整体风气。

“文化空间”是指传统的或民间的文化表达方式有规律性地进行的地方或一系列地方,兼具空间性与时间性。如各地各民族的传统节庆活动、庙会、歌会、集市等都是典型的文化空间[2]。

2.4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及面临问题

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多处于探索阶段, 保护过程中许多问题浮出水面。如学界的研究问题,政府的管理和引导问题,业界实践中的问题。

吴安新指出,我国目前形成一种文化主义和民族主义相结合的学术理论,即从文化和国 家利益的角度来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主流,使相关研究脱离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的土壤[3]。陈莉提出三个问题,即政府往往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当作发展地方经济和提高地方知名度的招牌;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过程中出现过多迎合现代消费者需求的现象;
科学技术的介入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内在意蕴和神秘气息,成为一种传统文化的外在躯壳[4]。孙晓霞提出目前政府和学界引导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工作忽略了民间文化自然存在、自然传承方式的特殊性,从而造成“保护性破坏”[5]。谷继建提出经济发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反向关系[6]。

3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分析

3.1 旅游开发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

按照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正式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十大类,即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

从旅游开发的角度,根据这十大类的特点及其在旅游开发过程中所承载的功能,可将其归并为五大类,即民间文学类、表演艺术类、工艺美术类、传统医药类、民俗类。

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产生并流传于民间社会的、反映民间社会情感与审美情趣的文学类作品;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通过唱腔、动作、台词等各种表现形式来表达表演者内心世界的演出活动,其中主要包括曲艺、戏剧、歌舞、音乐等,笔者将民间舞蹈、民间音乐、传统戏剧、地方曲艺、杂技与竞技这五大类归结到此种分类之下;传统工艺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产生并流传于民间社会的、历史悠久的、能够充分反映一个民族感情及审美情趣的工艺美术作品,笔者将民间美术和传统手工技艺两部分归纳到这一类中;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在现代医药出现以前保护和恢复人体健康的医疗方法及医药[7],如中药麻醉、针灸、中草药、各民族的医药等;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即民间风俗,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广大民众所创造的、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8]。

3.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适应性分析

民间文学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学性较强,在旅游开发过程中,这类遗产通过宣传来增加当地的旅游吸引力,如山水风光、文化遗址。从理论上,处于民间文学与表演艺术临界状态的准民间文学作品,如史诗、叙事诗、民间故事、山歌等,可以以表演的形式来表现。这种准民间文学作品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可以作为旅游文化资源加以开发利用。

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服装、道具、表演者的肢体语言等来表达一种形态美、形式美、色彩美、韵律美、动态美、意境美,满足旅游者审美鉴赏的需求,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和观赏价值,它一般体现了某种文化特征,与某种文化活动有密切关系,能展现一个民族、地域的文化理念,是宝贵的历史艺术珍品,资源价值独特,旅游吸引力强。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性、娱乐性均较强,符合游客心理偏好,旅游功能突出,市场潜力巨大。

第二篇: 南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现状及对策研究

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

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

姓 名

李雯浩

系 别

地理系

专 业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班 级

1101班

学 号

1190270109

指导教师

毛彦斌

答辩日期

成 绩


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

内容摘要

山西省自古以来就是文明比较发达的一块区域,相对的山西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十分的丰富。本文笔者在对山西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情况做了了解之后,通过对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量、种类、优劣势进行了分析,并对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据与周围省份进行了比较,还对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空间分布的分析,接着制定了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策略。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旅游开发 山西省

Shanxi Province non-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 tourism development research

Abstract

Shanxi Province is an area of more developed civilization since ancient times, the relative of Shanxi Province non-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 is also very rich.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in the basic situa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Shanxi Province made after understanding, through to the Shanxi Province non-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 of the quantity, types,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are analyzed, and the data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Shanxi Province are compared with those of the surrounding provinces, and the analysis of the spatial distribu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Shanxi Province, then made the Shanxi Province non-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 tourism development strategy.

【keywords】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Tourism development Shanxi Province

目 录

1引言 (1)

2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分析 (1)

2.1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分析 (1)

2.2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周边省份数据对比 (2)

2.3山西省地级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空间分布 (2)

3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策略 (4)

3.1注重保护性 (4)

3.2突出文化的特色 (4)

3.3按照特点顺序开发 (4)

3.4采用恰当的开发模式 (4)

4总结 (5)

参考文献 (5)

致谢 (7)


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

学生姓名:李雯浩 指导老师:毛彦斌

1引言

山西省一直以来把非遗视为财富,对于省内的非遗总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来管理。保护非遗是一项持久工作,山西对于非遗保护经费投入逐年加大,同时,山西省各级政府对省内非遗投入也在逐步加强。由于非遗有着很高的价值,可以增强所在地域旅游的文化内涵与特色,在加强和塑造区域的旅游形象,拉长本地旅游的产业链条以及在促进旅游购物和旅游娱乐发展方面具有很大的潜力,所以对于非遗如何保护如何使非遗更好地传承下去就成为了重中之重的一项任务,而将非遗进行旅游开发又是对非遗进行保护和传承的重要途径之一,所以对非遗的旅游开发研究也就成为了比较热门的一个话题。

2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分析【1】

2.1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分析

山西省目前共有两批省级非遗名录,第一批有及第一批扩展项目共127项,第二批有141项,共268项,笔者对其进行了分类(见图1)。

图1 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图

从上图1中可以看出山西省非遗种类还是很丰富的,总体上看起来种类的数量还是存在有差距的。从这幅图中我们可以看出民间技艺是山西省的一个突出点,同时传统医药和曲艺等又是山西省的短板所在。山西省民间技艺所占比重是最多的,其次的民俗和民间文学、民间舞蹈戏剧等种类的数量都是相差不大的。这些优势类别都是山西省非遗发展起来的优势项目今后应该重点保护和发展的对象,只有保护好这些非遗才能更快更好把这些非遗转化发展经济。而曲艺、传统体育、民间美术、传统医药这几个相比之下处于劣势的类别,山西省也不能不对其有所作为。应当尽量将这些类别少的非遗融入到当地旅游景点中。【2】

2.2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周边省份数据对比

山西非遗进行旅游开发时候要注意周边省份非遗状况,尽量避免和周边省份相似。由于和周边省份距离较近,基本上客源都相同,如果对非遗的旅游开发也相似,那么游客就会出现选择来决定去哪个省份,这样山西省就会和周边省份产生竞争。本文对山西省周边的四省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与山西省的非遗数据进行了比对(见下图2)。

图2 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周边省份的数据对比图

从图2中可以看出山西省与周边4省份相比非遗数量并不占优势,仅仅比内蒙古多一点,比起河北省、陕西省、河南省来还是有所差距的。在这种与周边省份在数量上相比山西自身是没有半点优势的,所以山西非遗旅游化要想在与周边省份竞争中脱颖而出,就必须应该树立自己特色,走一条与其他省份不同道路,利用自己非遗特色来发展特色旅游,用特色吸引游客的到来,这样才能在与周边省份的竞争中占据优势。【3】因为山西的非遗它是自身数千年慢慢沉淀下来的,这是每个地域都不相同的,这就决定了必定会有自己的特色,周边省份也知道同样会利用这点因素来搞,这就取决于哪个地方能够将自己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那就会占据很大优势。

2.3山西省地级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空间分布

山西省十一个地市这十一个地市分布不同产生非遗也不同,所以每个地市的非遗在类别和数量都是有所差别的,笔者统计了山西省十一个地市非遗类别和数量(见下表1)。

表1 山西省地级市非遗空间分布表 计量单位:项

民间文学

民间音乐

民间舞蹈

传统戏剧

曲艺

传统体育

民间美术

民间技艺

传统医药

民俗

大同市

2

5

1

2

2

忻州市

4

2

2

1

2

2

3

朔州市

2

2

3

1

2

4

太原市

2

2

2

1

3

1

8

1

3

阳泉市

1

1

4

1

2

1

晋中市

2

1

4

2

3

2

3

4

5

吕梁市

3

3

2

2

1

2

6

1

3

临汾市

1

7

8

5

3

4

5

4

6

运城市

13

4

3

6

3

1

3

11

3

8

长治市

3

2

3

1

5

1

3

4

晋城市

6

2

2

2

2

3

7

1

3

根据统计出来的数据做成的表格并不能令读者很直观的发现这些省份在不同的类别上的数量差别,为了能够更好地分析和观察山西省各个地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量和类别笔者做了一个统计图来观察(图3)【4】。

图3 山西省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空间分布图

从上图3中可以看出山西省非遗数量和种类分布不是很均衡,数量和种类多的地市主要是运城市、临汾市、长治市、晋城市等,这些地市的非遗数量不仅多而且种类也是非常的齐全,而在大同市、忻州市、朔州市等这些地市不但数量少而且种类还不齐全。图中数量最多的运城市的民间文学部分有13个,或许从图3中还不能看出山西省非遗在数量和种类上分布上有什么规律,因为这幅图并不能给予读者明确的变化曲线。但如果将山西省的地市分为三个地区来看就会发现其空间分布的规律。笔者把山西省的地市分成三个区域:晋北地区(大同市、忻州市、朔州市)、晋中地区(太原市、晋中市、阳泉市、吕梁市)、晋南地区(临汾市、运城市、长治市、晋城市)。把这三个地区地市的非遗数量和种类统计后做成图4,从图4来看就不一样了【5】。

图4 山西省三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别数量对比图

从图4中就可以看出来山西省的非遗的空间分布来了,山西省非遗的类别和数量的空间分布是从晋南到晋中再到晋北依次递减。晋南的非遗数量和种类远高晋中和晋北地区,从图4可以看出晋南地区的非遗数量最多是民间技艺部分,在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戏剧及民俗反面数量都比较多,较少的是传统医药、传统体育、曲艺几个种类。晋中地区非遗数量最多是民间技艺,曲艺和传统医药方面比较少。晋北地区的非遗数量比较少,虽然从图中可以看出晋北地区的曲线是有波动的但是波动起伏较小,所以晋北地区的非遗种类总体差距不是很大,【6】不过在民间文学、曲艺、传统医药、传统体育上可以看到几乎是空白,结合表1我们可以看到晋北地区的这几个类别数量真的是很少。

根据上面几幅图的分析可以看出山西省非遗的空间分布总体上是从晋南到晋中再到晋北依次递减的。笔者对于山西省非遗呈现这样的空间分布态势的理解是,山西省晋南地区靠近中原,自古以来晋南地区相对于晋中和晋北地区更容易受到中原地区的影响,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生活水平较高,所以文明程度也高。这或许是造成山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呈现这种空间分布的原因之一。

3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策略【7】

3.1注重保护性

对待非遗我们要在其得到保护的情况下在进行开发,利用是手段,保护是目的。笔者认为对于保护非遗山西省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1)重视对传承人的保护:非遗的承载者和传递者是非遗的传承人,他们掌握着非遗的技艺和知识。山西省可以对非遗的传承人采取发放养老基金或着给予生活上的补助等方式来改善传承人的生活条件、工作环境。(2)加强非遗的传承性:例如采用高科技技术将非遗保存下来,避免传承断绝,再者可以加强对传承人的培养等等。【8】

3.2突出文化的特色

山西省作为汇聚北方各少数民族的主要地域,它具有着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浓郁的地方特色和丰富多彩的多民族文化,使得其非遗资源跟其他省份相比有着独特的优势,这是山西非遗的旅游开发的一大资源优势。山西非遗中有许多特色项目可开发,像山西传统面食、漆器髹饰技艺、根祖文化等都可以将其作为主打特色开发成旅游资源。

山西面食历史源远流长,已经有两千年的历史了。【9】山西现在就有举办面食文化节虽然还不是很成熟,但是作为一个特色文化的宣传项目,山西省应该继续将其举办下去。举办面食文化节可以提供山西省的名气为山西省的旅游业打基础,还可以带动经济。

山西的漆器是很有名气和地域特色的,所以山西的漆器髹饰技艺也是很有特色的。可以将山西的漆器作为一个山西省的特产项目来抓,山西省应该对漆器髹饰技艺的重视,培养更多的漆器髹饰技艺的工艺人培养人才来制作漆器,将漆器推广到山西省和省外的旅游景点。这样既保护了漆器髹饰技艺又突出了特色,还可以带动经济。

山西的根祖文化最有特色和具有开发价值的当属山西洪洞县的大槐树的根祖文化了。现在洪洞县有举办寻根祭祖节,至今已举办20多年,就是为了宣传大槐树的根祖文化。山西省应该加大对洪洞县寻根祭祖节的支持,作为山西省对外交流的一张名片,让这个山西省的特色文化现象继续扩大其影响力。

3.3按照特点顺序开发

在上文图1中山西非遗数量多在民间技艺、民俗和民间文学这些方面。应该优先开发这些具有很高价值的非遗。比如可以将民间技艺所制造出来的物品变成商品,这只需要建立和各个旅游景点的合作关系,把制作出来的物品作为旅游特色产品来推销出去,既可以提高这些民间技艺的知名度还可以拉动景区的经济。这个民间技艺是很容易开发的,山西省可以优先开发这个项目,既能作为一个试点项目来看看效果,也可以积累经验。之后在开发其他项目,循序渐进,逐步打开局面。【10】

3.4采用恰当的开发模式

3.4.1实景演出模式

就是把那些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戏剧、民间舞蹈等类型的非遗用舞台剧形式来进行传播。像山西省非遗中的洪洞根祖文化所在的洪洞大槐树景区就采用了实景演出模式来宣传自身的根祖文化,让游客置身于实景当中感受先人经历。这样既保持了非遗自身的传承性又能够利用独特的魅力来吸引游客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3.4.2融合模式

将山西广泛流传的非遗像晋剧、蒲剧等地方戏剧完美地融入到可以与之相匹配的景点之中。比如在五台山旅游景区就可以将五台山佛乐融入到五台山景区中,在游客体验五台山景区的风光和佛教气息的时候,再举行五台山佛乐的演出,可以让游客充分感受五台山佛教圣地的魅力。

3.4.3节事旅游模式

像现在山西省每年举办的面食节就是一种节事旅游模式,它是以山西省的面食为吸引力的来吸引感兴趣的游客一项节日,就像河南洛阳牡丹节一样。这个面食节向游客展示着山西省面食的魅力,有利于提高山西省面食文化的影响力还可以拉动经济,山西省应该不断加大对面食节的支持力度,将其变为一个具有代表性、影响力和特色的节日。

3.4.4旅游商品开发模式

现在的旅游景点的纪念品都比较单一,全国基本都是一个样,我们可以把非遗中的文化来开发成旅游商品,比如山西晋南的剪纸艺术我们可以开发成剪纸艺术品来对游客进行售卖,现在这些具有特色的商品越来越受到游客们的欢迎,这不仅可以提升游客们的购买兴趣还便于宣传非遗的名气和影响力又可以拉动景区经济。

4总结

综上所述,非遗是一种可开发的优质旅游资源,可进行实景演出、节事旅游、建立博物馆和融合模式等旅游模式的开发和利用在开发和利用过程中,还要注意与其它结合和联动,以达到最好效果。

本文主旨在于仔细的研究与分析了山西省的非遗基本状况,根据分析出来的数据与基本信息用于指出山西非遗在与周边省份的比较中如何利用自身优势来进行旅游化,又分析了山西省内不同区域内的非遗是什么样的状况,又该如何去开发,又对山西非遗未来进行旅游开发提出几点建议。

在这篇文章写作的过程中我对山西非遗有了更清楚的认识以及在对其如何进行保护和在旅游开发过程的理解也是提升了不少,这是一个逐步提高自身知识和认知水平的过程,希望山西非遗会不断获得支持更好地发展下去,同时这篇文章也是花了不少心血的作品,自己在写作过程中也是感受颇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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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金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问题研究——以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例[D].东南大学.2009

[3]郭艳萍.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以山西省为例[J].生产力研究.2011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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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汤建容.武陵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及其分类[J].云南档案.2014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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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张艳丰 王曌.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对外传播——以山西省为例[J].理论探索.2013年4期

[8]周耀林 李姗姗.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与对策[J].忻州师范学院学报.2011年5期

[9]陈品品.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体开发研究[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年11期

[10]张艳.基于RMP分析的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J].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10年6期

致谢

本论文是在论文指导老师毛彦斌老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是毛老师帮我挑选的题目。我记得论文在最开始筹备的时候,无从下手的我连最基本的内容和方法都不知道,是毛老师的耐心和鼓励,以及不停的讲解,使我的论文提纲才初见成效,毛老师的方法和技巧,使我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更加的得心应手。在此,我向毛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您不仅让我感受到您全面的知识技能、更让我感受到您严谨的教学态度。同时我也要感谢各位开题指导老师的实质性建议,以及小组同学在资料搜集过程中所提供的帮助。

第三篇: 南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现状及对策研究

当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保护和文化旅游开发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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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地区或民族悠久历史的结晶和文化品格的象征,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科学价值。遗产旅游是遗产概念和内涵不断社会化、商业化的产物。[1]随着国人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文化意识观念的增强,遗产旅游迎来了大面积、大规模的开发热潮。在遗产旅游地观赏价值、教育意义和知名度获得极大提升的同时,“被改名”、“被歪曲”、被破坏”等现象层出不穷,遗产旅游发展与原真性保护的矛盾日益激化。

  以元上都遗址为例,笔者认为,当代非遗旅游的发展面临着市场价值开发不足和原真性保护不到位的双重问题。因此,在追求旅游体验差异化的同时,还应兼顾原真性保护的原则。将文化作为核心竞争力,打造文化创意体验园区,采用新型管理模式,?用智能化信息技术,进行精准化营销,将成为当代非遗旅游发展的方向。

  一、何谓“原真性”

  原真性“Authenticity”一词的起源可追溯到中世纪的欧洲,有“原初的”、“权威的”含义,彼时用于指代宗教著述及宗教遗物的真实性。原真性被正式引入遗产保护领域是在20世纪60年代,1964年的《威尼斯宪章》奠定了原真性对国际现代遗产保护的意义,提出“将文化遗产真实地、完整地传下去是我们的责任。”[2]从此,原真性原则实质上成为检验世界遗产的一个重要标准。1994年12月,在日本奈良通过的《关于原真性的奈良文件》肯定了原真性是定义、评估和监控文化遗产的一个基本要素。[3]《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中也有原真性的相关定义,即“必须有历史的真实性、并且要保留历史的现状”。

  “原真性”阐释的误区

  中国作为千年文明古国,历史悠久,地大物博,一直以来都是文化遗产的大国。中国长期遵循的“不改变文物原状”的法律原则即是与原真性概念一脉相承的体现。但是长期以来,中国人对于原真性的阐释更偏重于追求完整“原状”的真实,而非在遵循客观历史延续、变迁之下的真实“原状”。由此可见,在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下,原真性的诠释与践行存在一些误区。

  古迹遗址的复建符合原真性的原则。在一些国人的观念里,被毁坏的遗址是需要通过复建来还原其遗址与旅游价值的,尤其是近年来各地打着“保护文化遗产、振兴地方旅游业”的旗号肆意进行大规模的迁建与重建工程。不少开发商甚至以“维修性拆除”、“保护性拆除”为噱头公然拆除、迁建历史建筑遗址。20世纪50年代,我国著名建筑历史学家梁思成曾为拯救北京城墙毁于拆迁之难而奔走呼号,而今“梁林故居”的拆除实在令人痛心疾首。事实上,这不但是劳民伤财的行为,部分地区的过度复建甚至违背了我国的相关法律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十五条:“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等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不得重新修建;
因特殊需要,必须在另地复建或者在原址重建的,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原核定公布机关批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国家文物局认为有必要由其审查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计划和设计施工方案,由国家文物局审查批准。”现在的诸多重建古迹,表现上传承遗产功绩显著,确实也吸引了一定的客源,但本质上是与保护文物古迹的原真性原则背道而驰的。[4]

  现代“古镇”仿古建筑体现原真性。仿古建筑,顾名思义是指专门用于模仿与替代古代建筑、传统造景、历史建筑、文物建筑、古村落群,还原历史风貌概况的建筑。在国内古镇旅游掀起一阵热潮之后,打着“传承历史文化,体验风土民俗”的招牌,许多地区仿古建筑修建浑然成风,仅在四川就有黄龙溪古镇、洛带古镇、平乐古镇、上里古镇、安仁古镇、柳江古镇六大知名古镇,其他即使毫无历史渊源的地区也能打造出商铺林立的古镇街道。笔者看来,纯粹的现代仿古建筑或许有一定的商业价值与观赏价值,不失为好的旅游去处,但却是没有任何历史价值的,也就谈不上历史遗迹,更不需要用原真性的标准去衡量,因为其本身就已经不具有原真性了。

  原真性与遗产旅游的双向关系

  首先看原真性对于遗产旅游的意义。一方面从消费者行为的角度出发,对于游客而言,原真性刺激了游客的文化旅游需求,是促使游客选择遗产旅游的重要因素;
另一方面从文化遗产本身出发,原真性是使其成为遗产旅游物质载体的重要保障,从而促进遗产旅游行业的发展。从这一意义上讲,原真性保护到位,旅游开发就可能获得可持续的长期利益,如果原真性保护工作严重缺失,旅游开发就只能得到暂时性的蝇头小利。[5]

  其次看遗产旅游对于原真性的反作用,可以分为积极作用与消极作用两个方面。从积极意义来看,遗产旅游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传承和延续原本客观存在,但随时代变迁而被人们淡化或遗忘的文物古迹,弘扬其文化内涵,彰显其社会价值。同时,遗产旅游还有助于文化遗产的精神内涵不断丰富延伸,使其原真性得以不断升华。从消极意义上来看,在遗产旅游开发过程中,那些只为追求眼前利益的过度开发,商业化,人工化现象数见不鲜,对原真性的破坏行为更是不胜枚举,无不形成了对原真性的破坏和摧残,颇具争议的张家界景区观光电梯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因此,遗产旅游与遗产原真性的保护之间是一种辩证的关系,原真性的保护程度决定着遗产旅游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同时遗产旅游业的发展将为原真性的保护提供物质保障。[6]   原真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矩阵模型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原真性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关系可概括为矩阵模型。如图1所示,原真性保护―旅游开发矩阵以原真性保护的状况与旅游开发的程度为轴,将遗产旅游发展的状态分为四个象限,从第一象限开始,按顺时针方向分别是Sustainable、Temporary、Worthless、Original,意味着“可持续的”、“暂时的”、“无价值的”、“原始的”。图1原真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矩阵模型Sustainable代表原真性保护到位,旅游开发程度高,即原真性保护与旅游开发二者兼顾,在这种情况下遗产旅游将实现可持续的长足发展。

  Temporary代表忽视了原真性的保护,一味追求旅游开发,即原真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失衡,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可能实现短期的高收益,但从长期来看,这种收益只是暂时的,遗产旅游的发展具有短视的特点。

  Worthless代表原真性保护不到位且旅游开发不积极。在这种情况下,遗产本身的价值并未得到有效的体现,历史考古价值难以延续,社会经济价值无从发挥。

  Original代表原真性得以维持,但旅游开发欠缺。在这种情况下遗产旅游具有粗放的、保守的特点,即停留在原始的观光阶段。尽管有利于促进遗址的保?o,但不利于其市场价值的发掘,增大了遗产旅游开发的机会成本。

  原真性保护―旅游开发矩阵阐明了原真性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关系,由此以元上都遗址为例,只有实现旅游开发与原真性保护的动态平衡,才能真正促进当代遗产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二、元上都遗址概况

  元上都遗址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上都镇以东20公里,是古代元朝国都城址,也是中华蒙元文化的发祥地。元上都南临上都河,北依龙岗山,周围是广阔无垠、美不胜收的金莲川草原。元上都遗址以宫殿遗址为中心,呈分层、放射状分布,既有土木为主的宫殿、庙宇建筑群,又有游牧民族传统的蒙古包式建筑。作为全世界最具代表性的游牧民族文化遗产之一,元上都遗址以其重要的历史、文化、科学和艺术价值,成为中华游牧文明进程中一个辉煌壮美、绚丽璀璨的里程碑。

  正蓝旗旅游局称,截止2016年8月元上都遗址接待游客总人数达8万人次,实现相关旅游收入220万元。然而国内著名景点北京故宫博物院的每日游客量即可超过8万,即使限流措施推出后,也曾出现8万张门票售罄之盛况。结合原真性保护―旅游开发矩阵,与故宫博物院这样起步早、开发早,且已处于Sustainable阶段的景区相比,元上都遗址目前尽管系列保护开发措施均取得成功,但仍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

  元上都遗址景区保护现状

  笔者从正蓝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收集到相关信息,早在元上都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的进行过程中,内蒙古自治区就已经全区上下通力协作,不断加大资金、项目投入力度,逐步完善配套设施建设,使得元上都遗址保护、管理、服务水平与档次得到了明显提升。

  文物保护屏障――遗址保护围栏。元上都遗址核心保护区围栏总长度公里,围封面积41平方公里。同时拆除了原有遗址简易围栏,围护一棵树墓葬群,围栏长度达11公里,该工程的实施得到了上级主管单位的高度重视与支持。[7]

  电子安全卫士――“草原神灯”安全防范系统。“草原神灯”安全防范系统是由视频监控系统、声音采集系统、报警系统、广播系统、保护围栏防侵入系统、墓葬群视频监控和震动报警系统等一系列安防系统组成的综合体。[8]该工程的实施,对于提高元上都遗址及周边墓葬群技术防范水平,确保文物安全,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元上都遗址开发现状

  通过实地调研、问卷调查以及深度访谈相结合的方式,笔者对元上都遗址目前开发状况进行了深入的了解,总体而言,元上都遗址目前仍处于初级开发阶段。

  历史传习基地――元上都遗址博物馆。元上都遗址博物馆坐落于元上都遗址以南5公里乌兰台敖包山东侧半山腰处,与周围山体浑然一体。博物馆总建筑面积约达6991平方米,以“走近元上都”为主题思想,其展示区分为“打开尘封的记忆”、“寻觅往日的风采”、“领略科技文化的繁荣”和“今日的金莲川草原”4个主体部分,历史还原,情景再现,使游客身临其境,颇有时空穿越之感。

  特色民俗活动――元上都文化旅游节。“中国元上都文化旅游节”自xx年开办以来,已发展为内蒙古地区享誉内外的重大节庆活动之一。活动内容包括金莲川赏花节、“上都之夜”文艺晚会、焰火晚会、群众性消夏晚会暨牧民专场文艺表演、正蓝旗察哈尔奶食节、元上都杯“贵由赤”长跑大赛、1024名搏克竞技比赛、元上都摄影大赛等九项文化体育活动,致力于打造元上都遗址大型特色文化品牌活动。[9]

  三、元上都遗址保护开发的不足之处

  结合原真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矩阵模型,目前元上都遗址基本处于Original向Sustainable过渡的阶段,尽管系列开发措施促进了元上都遗址旅游发展的转型,但仍保留有粗放的特点,存在景区规划管理不足、景点整合程度不高、缺乏大规模文化展示平台等弊端,其定位仅是我国AA级景区。

  景区内部规划管理不足,旅游体验欠佳。

  出于保持遗址发掘现场本真原貌的需要,正蓝旗政府有关部门暂时没有对遗址原有宫城进行复建工作,所以进入景区之后,映入游客眼帘的就只有古城墙的断壁残垣,并且有些宫殿已经毫无痕迹可寻。由于缺乏独立的遗址复建场馆,游客很难仅凭介绍图片和想象去还原整个元上都夏宫的宏伟壮阔之景,大大减弱了游客对参观遗址群的兴趣,不利于口碑的传播,也不利于宣传工作的展开。当前遗址尽管备有数名讲解员,但多为非科班出身,讲解内容也几乎都由相关历史资料简单整理而成,并不能起到激发游客兴趣的作用,因此多数游客并不愿意选择付费请讲解员,造成大多数讲解员的闲置,这也成为现有诸多遗产旅游地所面临的困境。

  未形成成熟的旅游线路,周边景点整合程度不高。

  笔者在互联网中搜索“内蒙古旅游”的词条时发现当前比较热门的旅行社提供的内蒙古旅游路线中很少涉及锡林郭勒盟,几乎没有包含元上都遗址的成熟线路,知名旅行社合作的缺乏也使得元上都遗址知名度一直以来不能得到有效的提升。同时笔者注意到,元上都遗址周边可整合形成完整旅游线路的景点大多数尚处于自由状态,没有承包商也没有合理合规的制度管理以及盈利模式。除此之外由于草原地区地广人稀,景点也大多分散,客观上给旅游线路的整合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缺乏大规模、稳定的文化展示平台。

  经实地调研发现,目前正蓝旗境内虽然有一些私人经营的草原娱乐体验营性质的娱乐基地,但因为基础设施简陋,管理松散等原因,项目十分单调且娱乐性不高。大多数的模式为游人跟随工作人员骑马,在蒙古包内提供蒙餐和简单的歌舞表演等,吸引力较低且游客体验较差。尽管近年来“元上都文化旅游节”成为其一项品牌活动,但由于时令性、季节性等限制并不能吸引稳定的客流。景区内缺乏如风靡全国的“印象“系列大型实景表演的对外展示平台。

  四、以元上都遗址为例,当下非遗旅游发展对策

  从原真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矩阵模型出发,针对当代非遗旅游发展,以元上都为例,基于其目前保护开发不足之处,笔者分别从管理体制、经营理念、整合发展、精准营销的角度提出相应的发展对策,以促进其从Original阶段向Sustainable阶段顺利转型。

  采用政企分开的模式为景区经营管理注入市场活力

  以元上都为例的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具有最丰富的旅游资源,也有数量庞大的股份有限制企业、民营企业,一边是资源项目亟待开发,另一边是产品市场疲软,急找市场出路。四川雅安的“碧峰峡”模式的成功给我国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参考的样板。

  “碧峰峡”模式首先将旅游景区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开来,实质上打破了经营者与所有者二合一的传统模式。由政府充当宏观调控的角色,对景区进行统一规划管理,最重要的是,授权一家企业在一段时间内较长期地对旅游景区进行特色化、个性化的经营管理。“碧峰峡”模式能够吸引多元化的投资,企业可在旅游景区进行规模化的租赁开发或者垄断经营。在利润分配上,景区所有者和出资经营者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共同分享收益,相应的,损失风险也由双方共同承担。

  “碧峰峡”模式对于当代遗产旅游地的经营管理极具借鉴意义。这是一种政府与企业共同“出资”――政府出资源、企业出资金“双资齐下”的新兴模式。景区经营企业一方面拥有景区门票的专营权,另一方面有限的开发权也对其形成了一定范围内的约束。[10]企业资本的注入将市场机制引入旅游管理,成为景区发展的新鲜血液,促进了景区管理机制的高效运转,同时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实施为我国遗产旅游,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引入“文化创意”理念,打造文化旅游园区

  梁思成先生最早提出了“整旧如旧、最有必要措施、历史环境保护”的历史文物建筑保护修复的三个原则。鉴于元上都地区地处温带草原与温带荒漠的交界地带,过度的开发易造成自然环境的破坏,加之如今科学技术发展的日新月异和文化旅游概念的?d起,笔者提出建设特色“大元上都文化创意体验园”,即建造以元上都特色文化为创意,集民族歌舞表演、民族饰品手工艺、利用科技现实还原等多个产业为一体的,体现民族化、多形式、多风格的文化旅游产业园区。

  该园区可采用以“元上都遗址园区+文化创意体验馆+大型步入式实景演出”深度融合的经营模式,在元上都遗址园区通过增强现实技术在在充分保护元上都遗址的同时给游客关于元上都历史建筑及物品的有直观性的感触。通过3D打印技术和DIY手工技术为游客提供具有元上都文化特色的民族饰品,在实现创收的同时提升游客旅游兴趣。同时使得科技的高附加值得以在主题园区中得到体现,在有效保护原址的基础上,加深旅游的体验层次。同时,在文创园区内规划设计融合当地文化特色的实景演出,充分使用高科技,在剧目的编排上兼顾传承和发展。将剧目元素也融入文创园区内,利用文化的高附加值,提升游客在园区内的旅游体验,有助于行程园区的核心竞争力。

  “大元上都”文化创意体验园区能够有效克服了单一主题园区的文化内涵不够丰富、缺乏创新和缺少变革的缺陷,确保元上都旅游业能够持续保持较高的发展水平,为锡林郭勒盟的旅游业注入全新的文化旅游内容,同时以此为点有利于带动市域、县域经济的繁荣发展,从而促进自治区旅游业及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打造以文化为品牌的知名旅游点。

  整合周边旅游资源,打造特色旅游品牌

  笔者选取神州国旅和深圳康辉国旅分别作为中国南、北方大型旅行社的代表,发现在神州国旅的网站中,从北京出发有多条内蒙古呼和浩特、海拉尔、呼伦贝尔、鄂尔多斯和赤峰等地的旅游路线推荐。唯一收录的一条锡林郭勒盟的线路集中在也多伦县附近,至今尚未收录任何元上都遗址旅游的相关线路;
同样,在深圳康辉国旅,从深圳出发的线路中,在康辉国旅的网站搜索内蒙古自治区,只能显示呼和浩特、呼伦贝尔和鄂尔多斯,并没有任何其他选项。

  品牌是用以识别某个销售者或某群销售者的产品或服务,并使之与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商业名称及其标志。[11]陕西西安的“大唐芙蓉园”、福建武夷山的“印象大红袍”、广西桂林的“印象刘三姐”等,都通过打造特色品牌旅游而获得成功。对于元上都而言,”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其相较于其他草原旅游景区的独特定位,而草原文化又是其与其他非遗相区别的特殊标签。

  因此笔者认为,针对元上都遗址及其周边景点,可以设计“3Y”定制化特色旅游路线。“3Y”取自“蒙元”、“草原”和“沙原”中的“3YUAN”。意指该旅游线路充分整合蒙元历史文化区、草原风光区和沙原生态区三大景区各分散景点,达到“点”“线”的合理配置,给游客带来截然不同的旅游体验。在蒙元历史文化区,游客可以通过遗址参观,直观感受元朝历史的灿烂与沧桑;
在草原风光区,游客可以尽情领略自然魅力,畅游在“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草原美景中;
在沙原生态区,游客可以感受沙地明珠的奇妙,参与妙趣横生的沙地娱乐项目。

  五、结语

  元上都遗址作为游牧迁徙的草原文化与精耕细作的中原文化相融合的杰出典范,彰显出了一个高度繁荣的草原国都之宏大气派。自2016年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以来,元上都遗址的保护和开发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但是由于各项建设、投入的起步较晚,相比圆明园等开发建设早期的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元上都遗址的旅游开发目前仍处于Original阶段。

  以元上都遗址为例,当代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大多处于Original阶段向Sustainable阶段转型的时期。在这个转型时期,要求在保护原真性的同时,借鉴经验,利用互联网和智能化信息技术,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以文化为核心,进行文化创意旅游开发,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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