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教学管理制度例文11项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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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教学管理制度例文11项工作制度

 

 党校教学管理制度范文(11 项)

 目录 1、理论学习制度 2、培训需求调研制度 3、课题招标制度 4、课前调研制度 5、集体备课制度 6、新课试讲制度 7、课件(讲稿)检查评比制度 8、课堂考评制度 9、课后总结制度 10、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11、教师工作量核算制度

 理论学习制度 第一条 确定教师专业发展方向。每位理论教员需结合本人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和学校教学科研需要,明确自己的专业发展方向,不断加强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学习,及时了解和掌握国际国内相关领域的发展态势和最新成果,结合实际特别是 x 的实际开展深入研究。

 第二条 定期开展研讨式学习交流。每年年初,由教研室根据教学需要,与教员商讨后确定学习交流主题。原则上每月举办一次学习

 交流会,每一主题由一名教师担任主讲人,其余教师共同参与学习、交流。

 第三条 选派教师外出学习。每年选派 2-3 名教师参加党校行政学校系统的教师培训,选派 2-3 名教师跟班参加 x 干部异地培训学习,选派 1-2 名教师到基层挂职锻炼。

 第四条 提供必需的学习书籍。教研室每年可根据教学需要,提出图书购置计划,学校统一购置后存放图书馆。每位教师每年还可自行购买 500 元以内的相关专业领域书籍,凭购买发票到学校报销。

 第五条 支持在岗在职进修。保证学习时间,获得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按照市里有关规定报销学费。

 培训需求调研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干部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改进我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我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干部教育培训“两个服务”的作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干部教育培训需求调研由组织部门牵头,培训机构等相关部门共同承担。

 第三条 培训需求调研包括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个性化需求调研。

 第四条 在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年度培训计划、培训班实施方案之前,均应进行培训需求调研。

 (一)培训规划制定,要面向市直各单位、乡镇党委、政府进行调研,重点是干部人数较多,培训任务大的单位。内容包括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主要任务、方式方法、机制创新、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应根据市战略目标和重点工作开展调研。主要调研培训班次设置、培训主题、培训对象、培训方式等内容。

 (三)培训实施中,依据培训班次对象开展调研,征求培训班专题设计、教学形式、师资配置、教学组织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第五条 根据需要采取专项调研或综合调研 (一)制定调查问卷,定向发放调研。

 (二)召开座谈会。

 (三)个别访谈。

 (四)利用网络等媒体征求意见。

 第六条 调研结果应用 (一)对调查问卷、座谈、访谈资料等分类汇总,形成干部教育培训需求调研结果。

 (二)对调研结果进行定量分析,认真研究,及时吸收借鉴,作为制定规划、计划、修改培训班次方案的重要依据。

 (三)对暂时不具备条件应用或与本次调研主要内容不符,但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可及时应用到其他方面的培训或作为档案资料保存,待具备条件时吸收应用。

 第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课题招标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培养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党性强、作风好,同时又具有现代化建设知识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在充分发挥党校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基础上,坚持开门办学、开放办学,引入竞争机制,实行课题面向全校教师招投标,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课题招标制度。

  第二条 建立培训需求调查分析制度,将每年的 3 月和 7 月定为调研月,开展全市范围的大规模需求调查,准确把握不同类别干部的共性需求。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选择一批岗位能力亟需的重点教学课题进行招标。在招标时限内,做到全程公开透明,确保公正公平。

 第三条 在正式评标前,对每位投标人和投标人提交的竞标课件进行初审,审查投标人是否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审查竞标课件主题是否与招标课题紧密一致。

 第四条 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教务室、教研室主任等成员组成评标小组,负责对竞标课件的评审。

 第五条 按照“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竞争择优”的原则,对竞标课件集中安排现场试讲评审,从竞标课件的观点是否合理、条理是否清晰、理论阐述是否深刻、联系实际是否紧密、教学内容是否充实等 6 项评价标准进行综合评分,现场公示评分结果。依据排名结果,确定得分最高的课题作为中标课题,进入培训课堂。

 第六条 实行组织跟班评课,每节招标课程,全体教师都要参与跟班评课,其中至少要有一名校委会成员,对中标人教学态度、执行培训计划和授课实际效果进行评价,占综合评分的 30%。

 第七条 开展学员评教活动,组织学员围绕招标课程的学术框架与科研含量、理论的现实针对性和深度、解决问题的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占综合评分的 70%。评分结果汇总后及时反馈给中标人,作为党校专职教师兑现教学绩效奖的主要依据。

 课前调研制度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针,紧密结合本市实际进行授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每年安排安排教师去乡镇、机关进行社会调查或挂职锻炼,每个教师每年不少于 15 天的社会调查。

 第三条 在社会调查活动中,要加强针对性,围绕社区群众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

 第四条 社会调查活动可围绕年度课题进行,调查活动结束后,要写出社会调查报告或相关论文。

 第五条 在授课中,要结合本市实际进行讲解。

 第六条 对于未完成调查研究的教师,或未按要求完成调查报告的教师,年终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

 集体备课制度 第一条 为了增强教学效果,提高授课质量,主体班次教学实行集体备课制度。

 第二条 教师接受教学任务后,应在一周内初步拟定出备课提纲。

 第三条 教师拟定出备课提纲后,由教务室、教研室负责审核。教务室、教研室召集集体备课会,全体教师及有关人员参加。任课教师将本人所讲专题提纲设计的基本思路、重点、难点和两点的处理方法作介绍,然后由与会人员进行评析,提出改进意见和看法,任课教师要认真虚心地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认真修改和完善自己的讲课提纲。

 第四条 教师讲课提纲在经过集体备课形成统一意见后,再在教研会议上由分管校长和教务室、教研室共同研究、审核、修改,直至最后确定。

 第五条 讲课提纲确定后,授课教师要广泛搜集信息资料,按照教学要求,精心设计教学内容,写出详细的高水平的教案。教案要设计规范,课件制作要精美,要力求做到突出重点、抓住难点、联系热点、解除疑点。

 第六条 教案准备好之后,由教务室、教研室组织好试讲,再次征求意见,进一步对教案进行修定。试讲通过后,方可登台讲课。

 新课试讲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新专题教学质量,实行新专题试讲制度。

 第二条 首次授课的新引进教师、初次担任主体班次专题课的任课教师和主体班次新开专题课必须进行试讲。

 第三条 撰写教案,制作课件,上交教学提纲:包括专题名称、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教学步骤、思考题、参阅书目等内容。

 第四条 为保证主体班次教学质量,我校实行全程试讲,即按照正式授课的要求对课程的全部环节和内容进行全课时试讲。

 第五条 学校将由校领导和教务室、教研室主任、高级讲师等组成考评小组,全体教师参加听课,课后由考评小组和全体教师教师参加的评议会,从观点、重点、难点、针对性、联系实际、教态教法等方面对试讲专题课进行综合评价,由教务室、教研室负责评议会意见汇总,并形成初步意见上报考评小组,由考评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通过,最终结果及改进意见及时通知试讲教师。

 第六条

 试讲未通过的新专题,不得在主体班次上讲授。两次或两次以上试讲未通过,将取消授课资格,年内不再安排授课,不能享受全额年终奖。

 课件(讲稿)检查评比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所有新老课题都必须有课件(讲稿)。

 第三条

 主体班的课件(讲稿)在正式授课前必须由分管教学校长或教务室、教研室长签字,否则视为无教案上课。

 第四条

 无课件(讲稿)上课者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

 每年年终由教务室、教研室依据评分标准对教师本年度新授课课件(讲稿)集中检查,对于完成较好的要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年终评选中予以体现。

 课堂考评制度 第一条

 教务室负责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考评 第二条

 考评内容:学员对课堂教学的反映,教师下班情况。

 第三条

 考评方法:抽查教案,学员评分,召开学员或班主任座谈,听课,核实教师下班情况。

 第三条

 考评要求:每周进行 1 次,将情况报告分管校领导,并通报各股室。

 第四条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由学校教学质量考核小组负责,教务室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备课 30 分,学员评价 40 分,学校教学质量考核小组随堂听课 30 分。

 (一)备课由学校教学质量考核小组评分,每期进行一次,考核小组成员分别对每位任课教师的备课逐个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将剩余分数相加后求平均分。

 (二)学员评价打分,每班每周进行一次,一般在星期五上午最后一堂课下课后进行。学员打分实行回避制,班主任和下班教师所在班的学员打分不计入考核成绩。

 (三)教学质量考核小组随堂听课尽可能相对集中进行,每人抽听一节课,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将剩余分数相加后求平均分。

 (四)教学质量考核每期进行一次汇总,总分在 90 分以上为优质课,80-89 分为良好课,70-79 分为中等课,60-69 分为及格课,60 以下分为不及格课。

 (五)学校教学质量考核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和教务室长组成,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室主任任副组长,其它股室主任任成员。具体考核细则由教务室制定并组织实施。

 课后总结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教学规范化管理,确保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总结教学经验,促进教学各个环节的协调发展,真正把课后总结工作落到实处,使教学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校每年初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会上由教务室、教研室以书面形式汇报上一年课后总结情况及本年度课后总结工作思路。

 第二条 每个教师在上完一个专题后,教务室、教研室要组织教师和学员对授课情况予以公开测评,并将测评效果反馈给任课教师。

 第三条

 各任课教师在授课结束后,结合学员测评,积极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扮演的角色,认真写好总结报告,并提交至教务室、教研室,总结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对于学员反应较大,存在问题较多的课题要召开专题备课会议进行分析总结。使教师在不断学习中完善自我,实现教师的自我教育发展。

 第四条

 对教师的课后总结实行综合评比,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提高我校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使教学档案更好地为教学科研等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档案必须全面真实反映学校教学活动;档案必须为教学工作服务;档案必须具有查考利用价值。

 第三条

 主体班教学档案是在主体班教学管理工作中反映教学管理、教学运行、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载体等重要材料,主要包括学员手册(教学计划)、学员名单、学员考核表集体照、学员调研报告、学员党性分析材料、学员成绩单、优秀学员表彰决定、学员考试试卷样卷、教师授课测评表、其他视实际情况需要保存的资料 第四条

 各班次自筹备之日起即建立教学档案,以班次为单位,凡属上述内容的均存入本班次教学档案。每期班次结束后,由班主任负责收集和整理资料并归档,于一个月内将教学档案整理提交教务室、教研室。每年 3 月前,教务室、教研室将上一年档案移交校综合档案室存档。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时,须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进行保密性销毁。

 第五条

  有关部门或个人使用教学档案,可直接到档案室申请查阅,个人仅限于查阅本人的成果档案。如带出室外,需按档案管理

 规定办理手续。使用教学档案时,不准涂改、污损或未经批准抽出、放入任何材料

 第六条

 设专人负责教学档案管理,设置专用档案资料柜,要认真验收,及时入柜,各类资料按有关规定保管和处理,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做好全部档案和财物的移交工作,以保持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教师工作量核算制度 为进一步发挥党校职能,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体现责、权、利相结合原则,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党校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量核算 党校教职员工落实岗位责任制,教师实行工作量核算制,行政管理人员及其他事业管理人员和工人实行岗位责任制。

 教师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参加授课、辅导答疑、编辑论文、批改作业或试卷、监考,参加学员分组讨论和课题调研,著作、科研和参加征文活动、发表文章或授受电视等新闻媒体采访,担任班主任或安排其他工作等,均属工作量计算范围。

 二、工作量计算 (一)主体班次授课,一个新专题课计 50 课时,老专题课计 30课时。老专题更新为新专题的,更新程度达 60%以上(含 60%)的,可算新专题。

 (二)参加主体班分组讨论答疑,每场计 5 课时。

 (三)出试题,每科目一式两份(含答案)计 15 课时。

 (四)评改试卷或作业,每份计 0.1 课时。

 (五)编辑论文,每篇计 5 课时。

 (六)监考,每场计 5 课时。

 (七)担任班主任每天计 2 课时。

 (八)外出授课须经教务室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一个专题课计 25 课时。

 (九)发表论文或参加征文活动。除按科研有关规定奖励外,国家级每千字计 30 课时,获一等奖以上的每篇加 60 课时,二等奖每篇加 40 课时,三等奖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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