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大工程项目监督工作调研报告关于派驻监督调研报告【优秀范文】

时间:2022-06-16 17:25:13 手机站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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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大工程项目监督工作调研报告关于派驻监督调研报告【优秀范文】

重大工程项目监督工作调研报告关于派驻监督的调研报告3篇

重大工程项目监督工作调研报告关于派驻监督的调研报告篇1

调研报告:做好新时代的干部监督工作

干部监督工作是整个干部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避免干部监督工作误区,更加有效监督广大党员干部,是进行干部腐败预防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

一、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性

一是有利于干部的成长。随着我国改革深化,社会价值观呈现出多元化倾向,利益结构的分化也逐渐加剧,广大党员干部面对当前环境的各种影响,部分党性不够强的党员干部容易失去“免疫力”。经常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制约,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能防止或减少干部犯错误,避免小错酿成大错。

二是有利于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特别是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检查,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坚持用作风好的人和用好作风选人,防止用人上的偏差和用人过程中各种不正之风的产生,确保干部管理工作走向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

三是有利于规范权力的运行。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制约,能防止家长制作风和“一言堂”现象的发生,做到决策科学、民主,从而保证权力依法运行,最大限度地防止权力被滥用。比如,对一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干部,通过监督可以及时予以告诫、函询,必要时可以调整他们职务和工作,也有利于提高党内监督的整体效应。

二、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加强对干部监督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有些问题还较普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性”

一是监督的被动性。有些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还不强,不愿主动接受别人的监督,一提到监督就认为是“跟自己过不去”,是有意挑毛病,采取不正当手段来逃避监督。另一方面,“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力,群众监督不了”的现象在少数单位依然存在。上级因工作关系不可能及时、全面、准确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而监督不到位;
同级之间监督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监督,但因碍于情面,不愿主动监督或怕对自己工作不利回避监督;
群众因不知情而无法监督或有时怕打击报复而不敢监督。

二是监督的狭隘性。当前的干部监督主要把“廉洁不廉洁”当成重要内容,而忽略了对其他方面的监督管理。其实干部监督管理的内容应是全方位的,它包括政治上的坚定、作风的勤廉、执纪的一以贯之等,监督范围除“八小时内”的“工作圈”外,还有“八小时外”的“社交圈”、“生活圈”都应纳入监督的范围。但在实际的监督工作中,对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较少,“生活圈”监督较少,思想意识倾向监督较少。而大量事实也表明,不少领导干部往往不是在工作时间出问题,正是在“八小时外”的“社交圈”、“生活圈”这些监督盲区。

三是监督的滞后性。目前,惩治性的事后监督比较重视,而预防性的事前、事中监督比较薄弱,往往使监督工作忙于“救火”。现在我们有不少案子都是在干部东窗事发后被牵涉出来的,在案发前主动监督发现案源的却不多,这说明当前监督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三、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的主要建议

针对当前干部监督工作中的问题,我们认为应做到突出三个重点,把握三个环节,发挥三方面合力,加大监督力度,制定监督长效机制,才能真正将干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从而规范干部的管理,打造勤廉、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

(一)突出三个重点,确保干部监督有的放矢。

一是对重点人员实行重点监督。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即将离职的领导干部、管理人财物等重要岗位的干部,他们是干部队伍中相对特殊的群体,必须将他们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象来管理,尤其要将“一把手”作为监督的重中之重,实行经常关注、重点监督,常敲警钟,引导他们保持良好的心态,树立领导干部应有的价值取向。

二是对重点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在党委换届、重点项目建设、城市拆迁等重点工作中,要进行全程监督,保证工作的公正、透明、规范。要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和大额资金的使用这“三重一大”,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特别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要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看是否真正坚持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和标准,是否严格遵守了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纪律,克服和解决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杜绝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现象。

重大工程项目监督工作调研报告关于派驻监督的调研报告篇2

2018最新纪工委派驻监督工作意见

  纪工委派驻监督工作意见应该怎么写?你是不是在为这个问题而烦恼?不要急,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范文模板,大家一起参考一下吧。

    为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能,现对县纪工委监察分局加强派驻监督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教育局财政局畜牧局(草原监理所、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所、治蝗灭鼠办、草原站)、农业局(乡镇企业局、农经局、农业技术推广站、种子管理站、农机局、农机推广站)、林业局(林业站、绿化办、森林派出所)、水利局(水利勘测设计队、农村自来水管理站、水利管理总站、渔政站)、粮食局(粮油收储公司)、扶贫开发办、供销合作联社、农办、灌区指挥部。

      (二)编制职数

      1、人员编制。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为行政编制,实行编制单列,由县纪委监察局会同县编办共同管理。

      2、领导职数。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组成人员为3人。其中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1名为科长级,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副局长1名为副科长级,纪检干部1名为科员级。

      三、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县委、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

      2、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三重一大”事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3、经批准,初步核实所监督检查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
参与调查所监督检查部门党政领导班予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调查所监督检查部门其他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4、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调查;
受理驻在部门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调查。

      5、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抓好单位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6、对所监督检查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抓好整改,并及时向县纪委报告。

      7、承办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关系和监督机制

      纪工委、监察分局隶属县纪委、监察局,向县纪委监察局直接请示、报告工作,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
纪工委、监察分局代表县纪委监察局对所在系统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履行监督检查职能,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纪工委、监察分局与县纪委监察局各科室是业务上的相互联系关系。

      县直各部门党委(组)书记对本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明确1名党员干部作为纪检员,具体负责本部门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

      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列席所监督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支部)会议或行政领导会议,纪工委、监察分局要通过建立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日常报告制度、组织专项巡查和驻部门巡查、查办重要案件等方式强化监督职能。派驻监督实行“三点一线”的监督机制,“三点”即:工作任务的着重点,容易出事的风险点,权力运行的关键点”,“一线”是指“纪律红线”。各纪工委无论采取什么监督方式,都要首先找准“三点”,然后分别明确纪律红线,增强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干部管理和后勤保障

      1、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副局长任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推荐、考察,报县委任免。纪工委、监察分局其他干部如需招考录用,由县纪委监察局报县主管部门组织安排;
从党政机关选调干部由县纪委监察局商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并送县委组织部备案。

      2、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副局长向县纪委监察局述职述廉,其履行职责和廉政勤政情况由县纪委监察局商县委组织部考核或将考核情况向县委组织部备案。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的年度考核和奖励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

      3、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可以在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和其他部门交流、轮岗。纪工委、监察分局科级干部的交流、轮岗,由县纪委监察局商县委组织部提出意见后,按有关规定报县委任免;
一般干部的交流由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4、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的行政关系、组织关系及工资福利等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享受纪检监察补贴,日常办公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实行科目单列。其办公地点、办公用品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安排解决。

      5、教育培训工作。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的教育培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共同负责。

   

                

重大工程项目监督工作调研报告关于派驻监督的调研报告篇3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张潇扬[1]; 鲁纪轩[1]

【期刊名称】《《支部生活(山东)》》 【年(卷,期】2019(000007
【摘要】近日,经省委同意,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省纪委省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省纪委省监委派驻机构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对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提出要求。本刊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省纪委省监委有关负责同志。

【总页数】3页(P.48-50
【关键词】机构改革; 质量发展; 监督工作; 《实施意见》; 省委办公厅; 干部队伍建设; 领导体制; 派驻机构 【作者】张潇扬[1]; 鲁纪轩[1]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0.1 【相关文献】
1.派驻机构改革再深化:曾强派驻监督实效 更好发挥“探头”作用——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监督工作综述 [J], 张国栋
2.以改革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看健全权力监督格局 [J], 黄也倩[1]; 黄武[1]
3.为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决策支持——覃道明同志在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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