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专业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时间:2022-10-19 12:20:03 手机站 阅读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集成电路专业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供大家参考。

集成电路专业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集成电路专业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评审要求

 (一)2022 年度集成电路工程专业职称申报采用资格初审、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

 所在工作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交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论文论著、奖项、科研成果等申报材料逐项进行审核,查验是否齐全、真实、准确。必要时,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技术主管、人事干部参加的考核组,对申请人任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成果等进行考核。用人单位审查后将申请人基本情况、申报评审、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要认真核查。在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并对申请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专业技术(学术)水平以及工作表现,撰写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填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对提交的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并在复印件上逐项 签署审核意见、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经申报单位公示并确认提交后,即不可修改。

 (二)申报人员须根据自己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进行对口申报。申报人员学历专业应与申报评审专业一致或相近,否则应按

 学历破格条件申报。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和业绩须与申报的职业(工种)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破格申报者,应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 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并按学历或资历破格的不同申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同时在《简明表》备注栏中注明符合文件的哪条破格申报条款。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统一用牛皮纸档案袋报送,档案袋上加贴“2022 年度集成电路专业职称申报材料清单”(附件 6)。

 (一)

 表格

 申报人员要按“填表说明”填写相关表格,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 2)一式 2 份,A4 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表格内按要求签字并在盖章处加盖所在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章,复印件无效。

 (1)《厦门市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须填写《评审表》中的《厦门市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所有评审材料(包括学历、职称、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真实有效。

 (2)主管部门意见。《评审表》中“主管部门意见”栏须经具有档案管理(存放)权限的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或出具档案存放证明(档案存放证明一式 2 份,A4 纸彩色打印,装订在

 《评审表》最后一页)。

 ①人事档案归属市(区)人才中心管理的,由市(区)人才中心审核盖章,或出具档案存放证明。

 ②营业执照上法人代表栏标注为“负责人”的分支机构,原则上应在其人事档案归属地参加职称评审;若选择在厦申报职称,须在厦工作单位缴交社保一年以上, 《评审表》中“单位推荐意见”栏须同时加盖分公司及总公司公章;若人事档案归属我市(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的分支机构人员,可选择在厦参评职称,也可选择由我市职改部门委托到单位法人所在地职改部门参评职称。

 ③市外流动人员(指人事档案不在厦门市,但在厦门市企业工作的人员(不含省部属驻厦单位),且在厦门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由个人人事档案所在地的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或出具档案存放证明。

 ④档案丢失人员,须回原档案管理部门开具加盖档案主管部门公章的档案丢失证明,并及时补办新档案,提交档案存放证明。

 ⑤人事档案在具有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职能的档案管理机构(人才服务机构)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在该机构参加职称评审,不属我市评审对象。

 (3)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根据任职期间工作单位有变动,应由原单位提供“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具体模板参考《评审表》P10 或附件 4),一式 2 份(A4 纸打印),法人手写签字(或加盖私章)、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按时间顺序装

 订于《评审表》中“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页。

 ①任职期间工作单位有变动,应由原单位提供“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

  ②申报人按学历资历要求,最多提供 5 个年度即可,须每一年度分开考核,提供每一年度“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可使用原先放入档案中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含不定档次)的当年不得参加评审,其中: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任职年限要求相应延迟一年申报;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任职年限要求相应延迟两年申报。

 (4)基层单位意见。用人单位将申请人基本情况、申报评审、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要认真核查。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且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所在单位应在该申报人员的“基层单位意见”中,注明“ 经公示(公示期为 XX年 年 X XX 月 月 X XX 日 日 X XX 日至 X XX 日),材料真实,符合 X XX X 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附件 3),一式 25 份,A3 纸双面打印,无需装订,每份表格均请加盖所在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章,并附交电子版。

 (1)A3 纸打印,跨页须双面打印(本表只允许正反面打印,不能增页),并在右下角注明“接背面”。

 (2)申报评审对象所属单位,应将参评人员的《申报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简明表》在本单位公示 5 个工作日。

 3.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 (附件 5),由用人单位统一汇总本单位人员信息,一家单位填报 报 1 1 份即可,A4 纸打印,无需装订,加盖所在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章,并附交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

 (二)证件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1 份;两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3 张,无底色要求,1 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右上角(请用固体胶水,只需部分粘贴即可,便于撕下用于职称证书制作),其余 2 张贴在一式 2 份的《评审表》里)。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非本市取得的助理工程师资格须提供《评审表》、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复印件、颁发地的工作证明、与评审、颁发时间相吻合的颁发地社保证明、人事档案转迁证明,且助理工程师证颁发时间必须早于档案转入厦门时间,颁发地必须与档案迁出地一致,以上材料核对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机构与原件相符印章,多页须骑缝盖章),有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1)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凡在教育部学信网、学位证书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只提供证书编号;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认证

 证明)。

 (2)以中专学历破格的申报人员,须提供由具有颁发毕业证书权限的地级市及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招生花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市生源由收件部门统一到市教育局查询)。

 4.申报所须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专利证书等证书材料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三)任职材料

 1.社保材料。社保缴交年限须与资历年限一致,社保缴交单位须与实际工作经历一致,补交社会保险费的时间不计算任职年限。证明年限依学历资历要求而定。

 (1)在本地缴交社会保险费人员的缴交信息由收件部门统一查询。

 (2)在外地缴交社会保险费的人员须提交外地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缴交证明。

 2.业绩成果。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方面的材料、证书、获奖证明(统一用 A4 纸复印,并在复印件上逐项 签署审核 意见、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任现职期间工作单位有变动,应提交历年原工作单位盖章的工作业绩证明(模板参考《评审表》P6,盖章的业绩证明原件请自己留存)。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2)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方面的材料,如专利证书、获奖证明等各 1 份(统一用 A4 纸复印)。核对原件,交复印件。外文部分须提交中文翻译。

 (3)申报人须提交所有业绩材料原件,核对无误后受理。

 (四)代表作

 必须是任职期间由本人独立撰写,文章内容必须与申报专业及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一致,且结合申报者本人工作实践的具体内容,涉及到的项目、工程必须是已实施或已完成,且须注明项目和工程的具体信息。

 1.正常晋升。

 提交一篇任职期间,能结合本专业技术工作实践, 独立撰写的学术论文或技术总结作为代表作,不作发表要求。(如有多篇,须指定其中 1 篇为代表作,其余为代表作外)。

 2.学历破格晋升 (1)以论文为条件破学历申报的,须提交 3 篇任职以来独立撰写,并在正式出版发行的省级以上本行业刊物、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或大专学报独立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指定其中 2 篇为代表作,其余为代表作外)。具体破格申报条件详见《福建省人事厅关于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闽经贸培训〔2003〕299 号)。

 (2)提交要求

 Ⅰ论文必须是在聘用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在省级以上本行业刊物或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均须有CN或ISSN刊号)上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论文。资格预审将对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查重率超过 30%(含 30%)不予参评。

 Ⅱ发表在增刊、套刊、电子刊、假刊、一号多刊等刊物上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可,刊用件等一律不收。

 (3)论文认证:发表的论文须在中国知网官网可查。应提供在中国知网()上查询到的论文认证的复印件。查询结果必须包括题名、作者、来源出处、发表时间等内容。论文所属的刊物请自行到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上核实刊物的真伪,(操作提示: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址:,点击以下路径查询:“办事服务-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期刊/期刊社查询”),将以上查询结果输出打印后附在论文后面。

 (五)材料装订

 相关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竖向装订(顺序参考附件 5)。

 三、面试要求

 凡是破格申报人员、学历专业与所申报专业不一致人员均要参加面试;其他原因需要面试的人员将另行通知。答辩对象应准时到场,无故不参加答辩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其申报材料不提交评委会评审,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一)递交材料需核对原件交复印件的,原件当场退还。评审工作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退还一份外,其他申报材料统一销毁,不予退还。

 (二)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和“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官网进行为期 5 个工作日的公示,最终通过人员以正式批准文件为准。对评审未通过的申报人不进行复评。

  2022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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