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检验管理规程,供大家参考。
修订部门:质量部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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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管理规程 检验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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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页 颁发部门:质量部 分发部门:质量部、QC
检验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检品的检验管理规程,规范样品的检验行为。
范围:对物料、中间产品、成品、工艺用水、留样品、退货产品等进行质量检验。
职责:抽样员、质检员、C QC 经理、质量总监对规程的实施负责。
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
规程:
1
样品的接收
检验人员接到取样员分发的样品时,首先复核:
— 请检单项目填写是否齐全; — 送检项目是否明确,样品与请检单是否相符; — 进厂西药原料是否附有厂方合格报告单。
经检查无误,准备好相应检验规程、检验原始记录以备检验。
2
样品的使用 2.1
按照下列通则使用检验样品 2.1.1 鉴别试验和限度试验作单一性试验 2.1.2
含量测定作双份(平行)试验 2.2
若样品由多个混合样品所组成,按下列方法处理每个混合样品:
2.2.1
鉴别试验和限度试验作单一性试验,试样由混合样品各取等量混合均一而成。
2.2.2
含量测定:分别取混合样品进行平行试验。
2.2.3
应在检验原始记录的异常情况栏注明试验样品是混合样品的混合物。
3
检验 3.1
检验依据:根据检品的检验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检验。
3.2
检品在检验前,检验人员应首先熟悉检验依据和有关的检验资料,再准备好有关滴定液、试药和仪器及其他必须品。
3.3
检验人员按检验依据,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检品进行检验。在检验中要将检验
结果和数据及实验现象随时记录在检品检验原始记录上。检验结束,应及时在检品检验原始记录上进行数据核算,并归纳检验结果,然后将结果结论写在原始记
录上。签上检验者名字。
3.4
按各有关规程检查印刷包装材料、片剂、胶囊、颗粒剂的外观,将印刷包装品的样品与相应的印刷包装材料的标准作比较,检查是否符合标准。
3.5
原始记录下结论的原则:
3.5.1
原则:各分项项目全部符合规定,则结论为符合规定;分项项目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项目不符合规定,则结论不符合规定。
3.5.2
结论形式:
3.5.2.1
按 ×× 依据全项检验的检品,结论为:本品按 ×× 依据检验结果符合规定(或不符合规定)。
3.5.2.2
按×× 依据检验部分项目的检品,结论为:本品按××依据检验上述项,结果符合规定(或不符合规定)。
3.5.2.3
按×× 依据检验个别项目的检品,结论为:本品按××依据检验××项,结果符合规定(或不符合规定)。
3.5.2.4
按有关文件和科技资料检验的检品,结论为:本品参照××资料检验,结果符合规定(或不符合规定)。
3.5.2.5
中药材和中成药检品,在检验中如发现有虫蛀、霉烂、掺杂、伪品等情况,应在报告中注明。
4
检验记录的复核 4.1
药品检验要严格复核。复核者要按检验标准操作规程与原始检验记录逐项复核项目及步骤,无差错后,将检验数据进行计算,认真核对。复核者签上名字(如有差错,返还检验人进行修改后再交重新复核)。
5
检验周期 5.1
检验原始记录按以下规定周期送给 QC 经理。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间,应在原始记录异常情况处理上注明原因。
— 环境监测记录 3 天内 — 工艺用水检验记录 5 天内 — 物料检验记录 5 天内 — 中间产品检验记录当天 — 成品检验记录 5 天内 6
检验注意事项 6.1
严格按照规定的检验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修改检验方法。
6.2
如果怀疑检验方法有问题,应报告 QC 经理,但未经 QC 经理允许,不得对检验方
法作任何更改。
6.3
检验完毕后应及时清洗使用过的仪器,以备下一个质检员使用。所有的玻璃器具都应在使用后清洗干净,以免样品干燥后难以清洗。
6.4
在需较长时间使用仪器(如 HPLC 或分光光度仪)时,可将一签有姓名的“仪器正在使用”的标签挂在仪器上。待仪器使用完毕后,及时取下,并及时填写使用记录。应按相应的操作规程操作仪器。定期校核装置,只有在其正常运行时才能使用仪器。如果仪器不正常,使用人应及时挂上“请勿使用”的标签,直到问题解决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