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有关我单位无党组织说明(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有关我单位无党组织说明5篇
第一篇: 有关我单位无党组织说明
单位无党组织关系证明
兹有___________同志,性别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本公司员工,因本公司暂未设立党支部,故无法接纳 的组织关系,所以在此烦请你处接纳 的组织关系。
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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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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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有关我单位无党组织说明
单位无党组织关系证明
兹有___________同志,性别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本公司员工,因本公司暂未设立党支部,故无法接纳 的组织关系,所以在此烦请你处接纳 的组织关系。
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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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有关我单位无党组织说明
市直单位党组织与村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
协
议
书
二○一五年六月
结对共建协议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根据中共巢湖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直单位与城乡基层“四联四定”工作的实施意见》(巢办发〔2014〕28号)精神,现就和结对共建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市直单位党组织联系服务基层党组织工作为抓手,建立机关党组织与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进一步加强市直单位党组织与基层党组织的沟通、联系,盘活党建资源,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群众观念,逐步构建“资源共享、结对帮带、双向促进、共同提高”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二、共建任务
(一)市直单位党组织
1.市直单位党组织确定一名共建联络员;
2.每年在共建村(社区)上一次党课,与村“两委”成员、党员议事会成员进行一次座谈;
3.组织在职党员到村(社区)报到,认领服务岗位或服务项目,参加基层服务活动;
4.每年帮扶慰问共建村(社区)的困难群众,市直单位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每人至少结对一户贫困户;
5.每年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到共建村(社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
6.每年为共建村(社区)办实事、好事1—2件;
7.向共建村(社区)赠送党报党刊,为他们提供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
8.采取集中培训、学历教育等方式,帮助共建村(社区)培养干部和各类实用人才。
(二)巢湖市村(社区)党组织
1.配合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联系服务基层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为其提供人力、物力等各方面支持;
2.积极协调、安排市直单位党组织参与村(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各项重大活动等;
3.定期组织共建单位交流党建工作和发挥党员作用的经验做法;
4.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在职党员到村(社区)报到的接洽工作,建立本社区在职党员信息库;
5.根据村(社区)建设发展和居民群众实际需求,合理设置在职党员进村(社区)服务岗位和服务项目,方便在职党员认领;
6.及时向共建单位党组织反馈联系服务基层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进村(社区)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7.积极为共建单位党组织培养锻炼干部、提升干部做好群众工作能力搭建平台。
三、共建制度
1.共建会商制度。双方党组织负责人主抓结对共建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协商制定年度共建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解决共建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工作交流制度。双方通过交流沟通、学习观摩、组织活动,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任务、推动工作,增强共建合力。
3.检查考评制度。双方认真做好共建活动情况记录和阶段性工作总结,将共建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机关和村(社区)党建工作目标管理检查考评。
四、协议留存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经市直单位党组织和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会签生效后,双方各执一份,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存档备案各一份。
市直单位党组织 村(社区)党组织
(盖 章) (盖 章)
负责人(签 字):
负责人(签 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第四篇: 有关我单位无党组织说明
单位无党组织关系证明
欧阳光明(2021.03.07)
兹有___________同志,性别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本公司员工,因本公司暂未设立党支部,故无法接纳的组织关系,所以在此烦请你处接纳的组织关系。
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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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第五篇: 有关我单位无党组织说明
转出党组织关系抬头单位填写说明
转出党员组织关系抬头填写说明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必须是区县一级以上党委,区分省内省外。所谓省内,是指湖北省内的单位,湖北省委管辖的高校等;
所谓省外,除湖北省以外还含国家机关、军队系统、国资委下属企业、银行系统、铁路系统、民航系统等。
省内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有以下几种情况:
1、到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其介绍信抬头应开某某单位的党委。例如:去 湖北工业大学工作的,抬头为 “湖北工业大学党委”。
2、到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如果单位没有党组织,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往单位挂靠的党组织;
若单位没有挂靠党组织,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往单位办公地点所在地街道党工委。
3、在湖北省高校继续学习或工作的,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往“XX大学党委组织部”。例如:去中国人民大学,抬头为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组织部”。
4、到中学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抬头通常为中学所在的区委组织部。如果中学隶属于某个高校,组织关系一般转往高校党委。
5、留校学习或工作的党员,组织关系不需要转出学校,只要在院系之间互转即可。由单位开具介绍信,抬头填写所去单位的分党委或党总支,落款加盖本单位党委公章。
京外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有以下几种情况:
1、到外省市(非直辖市)、县政府及下属的地方政府,国有、事业、合资、民营等各类单位就业的,组织关系转往单位所属的区县级及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到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或其下属的部门工作的,组织关系转往“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3、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工作的,组织关系转往“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
4、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或其下属的单位、高校工作学习的,组织关系转往“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处”。例如去湖南大学,抬头为 “湖南省高校工委组织处”。
5、到金融、证券、保险等部门及其省级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工作的,可相应转到以下党组织: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交通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含中国人民银行跨省区分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跨省区监管办公室)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党委组织部;
中国投资银行、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党委组织部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党组织;
招商银行和中国民生银行及其分行(含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党委组织部。
例如: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抬头为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
6、到军队、民航、铁路、新疆建设兵团等部门工作,可相应转到以下党组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
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铁路(民航)系统的各铁路局(民航局)党委组织部。
7、如果由于某种原因要将组织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的,可直接将组织关系转往户籍所在地所属的区县一级的党委,然后再由区县一级党委转至户籍所在地基层党组织。